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旅游 > 正文
 

著名景点门票涨价必须听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7日 08:25 京华时报

  消费者代表至少要占1/3比例 外地消费者代表应参加听证

  本报讯 (记者 刘薇) 针对近期一些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竞相上涨的情况,国家发改委昨天下发通知指出,著名景点门票价格的制定和调整必须实行听证,并且要保障消费者代表的参加比例。

  《通知》明确要求,对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的重要的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制定和调整,要按照各地听证目录规定实行听证,门票价格决策听证会应公开举行,要合理确定听证会代表的构成,听证会代表中消费者代表一般不少于听证会总代表人数的1/3,对以外地游人为主的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调整听证会要保证一定比例的外地消费者代表参加。

  《通知》指出,同一景点门票价格原则上3年以上才可进行调整,调整幅度应在合理的范围内。对一些地区门票价格调整频繁、价格过高、社会反响强烈的,国家发改委可建议纠正,或在报请国务院批准后,暂停该地区门票价格调整。

  《通知》还强调说,列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游览参观点,对大中小学学生集体参观应实行免票,有条件的地区,应逐步免费开放公益性城市休闲公园。

  《京华时报》(2005年05月17日A02版)


点击此处查询全部景点门票新闻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缤 纷 专 题
夏日风情
夏日风情精彩图铃
母 亲 节
温馨祝福送给母亲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