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教育 > 正文
 

农民工子女可在父母打工地就近免试入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6日 20:39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2月26日电 (记者 田雨、陈菲) 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体现了对城乡孩子平等接受教育权的尊重。

  草案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义务教育学校就近免试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该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在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并享有与当地适龄儿童、少年平等的接受义
务教育的权利。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草案同时明确,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是现役军人,其部队驻地不具备实施义务教育条件的,驻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对该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应当予以妥善安排。

  根据草案,县级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采取措施保证适龄儿童、少年不辍学。

  草案明确“禁用童工”的原则: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业。(完)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