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2月14日电 (张丽娜) “不用交农业税,现在又不用给孩子交学杂费了,喜事真是一个接着一个。”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的农民何志广高兴地告诉记者。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今年新学期开始,全区将全部免除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材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约有190万学生从中受益。
内蒙古自治区共有近280万名义务教育学生,农村牧区地区就占了190万。按照《内
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实施管理办法》,免学杂费补助标准是,小学学生每生每年:旗(县)镇150元,农村牧区12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旗(县)镇190元,农村牧区160元;特殊教育学生每生每年190元。记者了解到,自治区财政厅共拨付中央和自治区专项资金近2.5亿元,用于免除今年上学期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提高农村牧区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各盟市根据财力匹配免除学杂费所需资金。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主任袁广德说,对农村牧区家庭的特困生进行生活补助的工作将进一步深入。对贫困家庭寄宿生补助住宿费改为补助生活费,标准由原来的每生每年40元至100元,提高到300元至450元。据了解免收学杂费政策实施后,学校只能按照“一票制”规定,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两项代收费项目和寄宿学生住宿费。从2009年春季开学起,取消寄宿制学生住宿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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