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教育 > 正文
 

重庆中小学校阳光收费实施一年 有7名校长下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 18:42 新华网

  新华网重庆2月7日电 (茆琛、王平) 记者从重庆教育部门获悉,中小学校“阳光收费”实施一年以来,有关部门共查处乱收费案件215起,处理责任人108名,其中1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被免职、7名校长被撤职或免职,已查出教育乱收费达680万元。

  “阳光收费”是指各学校严格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规定收费,不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实行学校集中统一收费,使用法定的收费票
据。此外,学校还必须设立违规收费投诉电话,安排专人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做到有报必查,有错必纠,对违规收费当事人和责任人予以严肃追究处理。

  据介绍,“阳光收费”实施过程中,仍有个别学校顶风向学生“开刀”。其中,无据收费、强制性收取服务性费用、以实验班等名义收费等现象较为突出。教育部门根据“阳光收费”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两所中、小学校长因收取自习费、考试费,提高村校收费标准被免职;重庆长寿区一小学校长因变相强迫六年级学生住宿被免职。

  重庆市治理教育乱收费领导小组办公室表示,2006年重庆将继续对乱收费行为进行专项检查处理,确保“阳光收费”顺利实施。(完)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