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台新年1号文件 大学生没接收单位能落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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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7日 10:06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据《广州日报》报道,2006年深圳市委、市政府1号文件5日正式出台,1号文件对深圳人才政策、金融业改革等进行了众多重大突破,包括将实行“以个人身份直接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入户手续”,每年2亿元设立“创新人才奖”,为民间各种奇思妙想的“非共识”项目提供资助,以及增加政府科技投入,实现多渠道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突破等。
“以个人身份直接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入户手续”实现了深圳人才政策的重大突破。据了解,过去大学生入户深圳的条件之一是必须有接收单位,由单位统一办理入户手续。而《决定》表示,只要是符合专业、学校、年龄等基本要求的大学生可以“个人身份”直接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入户手续,这意味着创新型人才入户深圳的政策放宽了。 《决定》指出,具有海外名校或国家重点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学士以上学位的人才,深圳市优势传统产业领域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在深圳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的技术人才,符合深圳市产业发展要求及其他基本条件的,经人事、劳动部门核准以后,可以个人身份直接办理入户手续。 随后,记者从深圳市人事局获悉,由该局拟定的有关深圳人才政策的新规定已初步成形,大学生“个人身份”入户深圳是该新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有关详细办理措施和方案不久将推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