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驻浙江记者 徐文钊
“本学期的贫困生申请和认定工作已经结束,但我们至今没收到任何投诉电话和信件。”昨天,绍兴文理学院学工部部长胡保卫开心地说,“公示制度有效杜绝了假贫困生。”但公示制立即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争议,争议的聚焦点在于是否涉及个人隐私。
浙江大学某学院学生李冲(化名)着装华丽,却在学校申报经济困难生时提供了家庭困难证明,因此顺利申请到了一学年的贫困生补助2000元。“家里穷,还穿这么好。”同学们议论纷纷。怀疑在不久后成了现实。“他的父亲开着宝马车来学校看他。”
事实上,像李冲这样假冒贫困生的现象目前在各高校并不少见。胡保卫坦言,一些有钱的学生申请到补助和贷款后立即随意挥霍,这让真正需要帮助的贫困学生失去了补助机会。胡保卫认为,之所以出现贫困生“李鬼”,根本在于对是否具有贫困生资质缺少有效的监管手段。“今年起国家要求贫困生证明需要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相比以前虽然更正规,但依然存在作弊的可能。”
“申请人是否贫困,同学最清楚了。”胡保卫说,他们每天生活在一起,应该发动他们进行互相监督。困难生公示制度因此应运而生--在学生申请贫困生后,他们会将其名单贴于各院系公示窗及校园互联网上。“效果非常好。”胡保卫说,至今未收到任何投诉。
虽然公示制度效果明显,但也引起了新的问题和争议。该校人文学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学生表示:其实按道理我也能申请到贫困生资格,但要公示我的名字我却很难接受,所以我选择了放弃。
对此,胡保卫表示:“公示利大于弊。”他们认为这是个民主程序,是为实现贫困补助款发放的公平、公正,相信绝大多数学生能理解。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钱育新律师支持了胡的说法,“隐私是相对而言的,申请贫困生本身是个公开、透明的行为。”不过,浙江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杨建华建议,为避免贫困生自尊心受打击,可以建立学生诚信档案,以此拒绝假贫困生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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