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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丹青出走之后 贺卫方说不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9日 13:45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覃 旭 北京报道

  北大东门和清华西门之间的万圣书园醒客咖啡吧,时间是6月25日中午。曾被女学生们公认为北大法学院“最帅老师”的贺卫方,难掩满面疲惫和疯长白发来到记者面前。

  40个小时前,这位45岁教授将一封《关于本人暂停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声明——致北大
法学院暨校研究生院负责同志的公开信》,通过学术批评网公布。

  联系到几个月前因不能接受现行研究生考试制度和教育体制,而愤然辞职的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教授陈丹青,贺的做法以极快的速度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讨论。喝了口茶,贺坦承这样的方式好象有那么点激烈,“我只是觉得特别无奈。没办法,借这种方式算是表达自己的一种希望甚至不满吧”。

  “老师、学生都不爽”

  《公开信》里开明宗义:现行法学研究生入学考试设计存在严重缺陷。“本为对学生进行全面考察,实际上的结果却是削弱了考试应有的专业偏向。”贺表示,由于这关系到整个学术制度建设和下一代学术人才的培养,关系重大。

  记者了解到,2003年之前,北大法学院的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则是,初试考5门课:政治、外语、理论法学、应用法学以及相关方向专业课;2003年改为4门,政治、外语之外,为综合卷(分A、B)和专业卷。

  2004和2005年,变成初试只考两张综合卷(涉及十二门课左右),而专业课放在复试中进行。一考生告诉记者,法学专业有诸多不同方向,但初试题目完全一样,被戏称是“十项全能”。贺也对记者说,“五六门课的老师出一张卷子,怎么协调?!基本上都是知识性的题目,缺乏深度和分析能力方面的考察,只有利于善于死记硬背的考生。”

  而一位2004年考上法律史专业研究生的学生也表示,主要看“背功”(背书功夫),“我本科以来,一直对法律史情有独钟,并且有志于学术研究。但初试里没有一道法律史的题目,平时的专业阅读和积累派不上用处”。

  坐在咖啡吧里,贺回忆着不久前结束的研究生考试复试,脸现痛苦。他告诉记者,有些从别的专业调剂过来的考生不知所措地回答专业提问,场面极为难堪。“最终有四个名额,却只有一个候选人过关。苏力(法学院院长)的法理学专业也存在类似情况。”

  贺表示,这导致的是一个双输的局面,“因为调剂来复试而没过关,对学生不公平,老师也招不到合适的人。两方面都不爽”。他表示,这种情况让为人师者感到“非常、非常痛苦”。

  贺还评论以为,现在已经到了整体性反思研究生考试制度的时候了。“比如像艺术专业的招生,还‘搭头’考一些跟艺术毫无关联的学科。做出陈丹青那样的决定,可以理解,或者说很值得同情的。”

  6月27日,记者电话咨询了北大研究生院,得到的解释是,研究生招生主要是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原则和精神,学校研究生院提出指导性意见,在考试科目设置和命题等方面,各院系有一定的决定权。

  据介绍,2003年以来的改变方向,源于教育部2002年出台的《关于调整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的通知》。按照通知的要求,初试由五科变四科,除政治理论和外语之外,考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而专业课,因与招生专业相关度高,可以体现招生单位特色,故调整到复试中进行。

  文件指出,近年全国硕士生招生规模连年大幅度增加,考试的组织和管理的任务加重;另一方面,社会及招生单位对研究生的质量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调整目的是为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同时使考试组织管理工作简便易行。”

  记者在采访中还得知,教育部总的精神是:入学宽口径,淡化专业,初试按照一级学科(比如法学)设置考试,强调基础知识和综合素质的全面性考察,复试按照二级学科(比如法律史)进行,侧重专业知识。

  而落实到具体的考试办法,一般路径是院里决策,方案由院学术委员会通过,报给学校研究生院。

  停招的逻辑

  贺卫方告诉记者,不久前院里的一次教师座谈会,围绕着研究生入学考试改革问题进行了讨论。“绝大多数同事和我的观点非常一致,都认为目前这种制度是错误的。但是,决策者却依然我行我素,理由是这种研究生考试模式是教育行政部门的意旨。”

  贺相当不解,“大学就是学生与教授的主体。相关管理、制度设计、学术政策制定,都和大学教授密切相关。但为什么学校里教授却说不上话呢?”

  法学院另一位老师向记者解释,院系里边,有行政决策机构(一般为党政办公会议)、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教授会议和教师代表大会等组织机构,目前这些机构之间的权责关系,没有成文的规定,还处于比较模糊的状态。

  “那次教师座谈会,实际上可以算是‘学术委员会的扩大会议’。”这位老师说,会上确实如贺所说是大多数人反对现行办法,“有人提出回到2003年前的老办法,也有意见认为可以加大复试的权重”。

  对此,贺卫方表示并不足以弥补缺陷。“目前的法学教育,有了偏重实务的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应该致力于培养学术人才,但现行考试制度与这个目标背道而驰。”他提醒记者,由于将来的法学博士招生是以法学硕士为基础进行,现在的导致追求学术目标的考生易‘出局’的方案,将最终对未来法学博士乃至法学教授的整体素质造成潜在伤害。

  对于停招的做法,贺卫方表示,他想招的学生有种种因素招不来。“但是我不招总可以吧。一样还可以进行研究,可以给本科生上课。”

  记者了解到,法学院从事国际公法和人权法研究的龚刃韧教授,已经是多年未带博士生和硕士生,潜心于研究和本科生教学。

  在进一步了解之后,记者发现,其实仅在北京,类似贺想法、做法的教授不乏其人。比如,北大历史系也有一些教授几年没招研究生,不少是对现行招生制度不满意。一位历史系教授认为,教授选择自己学生的权利应当被尊重。“当然,现在有种担心,给教师更多招生自主权会导致学术腐败。但优秀的中间道路必须在制度上被开辟出来。”

  著名学者徐友渔也撰文以为,“陈丹青的‘出走’,我们都有责任。”正如他文中所言,有些弊病并不要多高明的洞察力去发现,很多人都是感同身受,但却没有采取任何行动。

  贺卫方表达了他的理念:对于认为不合理的现象,每一个人都有责任去表达自己的不满。“这种表达是现代社会每一个公民的义务。如果大家都忍气吞声,其实伤害的不仅仅是自己,而且包括社会的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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