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13日电 (记者 王思海) 北京市教委13日提出了八项主要措施,严格规范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行为,遏制教育乱收费。
北京市教委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13日专门召开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会议,提出了八项具体措施:要求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落实“一费制”收费制度;严格规范高等学校收费行为,不得出台新的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
限人数、限分数、限费用”三限政策;规范来京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入学收费行为,公办中小学对符合规定的来京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免收借读费;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和民办学校的收费管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等都必须向社会公示,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进一步治理违规补课收费行为,公办中小学不得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公休日组织学生补课收费;加强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选用的管理,自2005年新学年起,各学校不得选用未列入《教学用书目录》的地方教材;禁止搭车收费和各种形式的摊派,严禁各级各类学校强行推销、订购、购买保险、课外读物、生活用品等。
据了解,北京市教委还建立了责任机制,明确校长为治理教育乱收费的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大贫困生资助工作力度;落实教育公示制度;规范招生工作;加强对学校收费收入支出的管理;强化责任追究制,加强对依法收费、规范收费的宣传教育以及及时制定针对治理工作新问题的新方法、新政策等八项主要措施促进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顺利进行。
北京市委副书记阳安江说,教育收费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认清形势,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增强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重点抓好落实“一费制”收费政策、严格规范高等学校收费行为以及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三项重点工作,加大治理力度,确保北京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实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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