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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KTV版权收费广州破冰 6家签约进贡钱柜金矿缺席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0日 11:29 南方日报

  本报讯 (记者/郭珊)昨日下午,中国音像协会广州市联络站在广州市软件信息广场举行了揭牌活动。在活动中,地中海国际酒家、阿里巴吧夜总会等广州第一批6家KTV企业与联络站签署了卡拉OK版权使用许可合同,至此,全省已有31家KTV签约。“这意味着,卡拉OK行业版权使用许可及收费工作在广州市已经全面展开,全国都在看着广州作出表率。” 中国音像协会副会长王化鹏在讲话中如是说。

  收费标准依然是12元/包房·天

  据悉,广州市版权局专门召集了各大KTV企业的负责人进行座谈,并在12元/包房/天的缴费标准及方式上,制订了灵活可行的方案,比如划定交费优惠的时限,实行一年一次交清、半年一交或一个季度一交的不同缴费方式,享受相应的不同优惠措施(详情请见广州市版权使用费的价格和优惠方案)。方案规定,5月20日之前为优惠期,在此之前签约的店家,可分别按照季度缴纳、半年缴纳、一年缴纳分别享受11.5元、11元、10.5元的优惠价,5月21日之后签约的店家,版权费按原价收取,除特殊原因之外,原则上不提供优惠。而昨天签约的广州6家KTV店家则可享受全年8元/包房·天的优惠价,从签约之日起10天后按季度缴纳。

  记者看到,首批签约的KTV业主当中,没有钱柜、麦乐迪、金矿等知名大型店家。记者从广州市联络站获悉,目前北京的钱柜已经签约。有关人士还透露,广州近期会有“相当大一批”KTV将陆续签约。

  不允许工作人员直接向KTV伸手收费

  关于KTV业主交纳的使用费,据广州市联络站介绍,为了统一管理,中国音像协会和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设置了全国统一汇款账户、账号,所有卡拉OK版权使用费均将汇至这一账户。地方联络站将对卡拉OK经营者的汇款回执备案,确认到款10日之内给经营者颁发《卡拉OK经营行业著作权许可使用证书》。“这笔费用不会由联络站工作人员经手,更不允许工作人员直接向KTV伸手收费,联络站的职责在于宣传及催促KTV业主交费。中国音像协会、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将会建设互联网站的查询系统,届时卡拉OK经营者可以通互联网查到相关信息,包括汇款及发证等记录。”一位负责人说。

  据悉,广州联络站目前有工作人员20多人,目前正在逐家上门走访广州登记在册的五六百家KTV店,向每家派发缴费通知单。广州联络站的负责人吴弘音表示,若通知单下发10天之后,店家仍不缴费将“面临法律问题”。此外,联络站的工作费用,将来会从中国音像协会收取的卡拉OK工作费用中按比例划拨。

  业界反响

  广州文化娱乐协会会长

  现在不方便说什么

  在广州市联络站揭牌仪式上,一直以强硬态度公开反对中国音像协会收费方案的广州市文化娱乐业协会,特地发来贺信,然而仪式上却没有该协会的人士出席。

  记者联系到正在长沙参加首届中国演出娱乐博览会的黄世球会长,他表示协会没有人出席,是因为正好要来长沙出差。当记者问到对于联络站仍然按照包房而不是协会提倡的点击率收费时,黄会长匆匆表示“我现在不方便说什么,这其中的问题,我一下子很难和你解释清楚”后便挂断电话。

  在此之前,该协会多次提出国家版权局公告的以包房为基础的卡拉OK版权收费标准不合法也不合理,强调应该按照歌曲的点击率进行收费,因为这一方式更加科学地体现了“谁使用谁交费、不使用不交费”的原则。协会与联络站曾就此事多次交涉,一直未能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广州音乐人代表解承强

  分配方案应公开透明

  在昨天的揭牌仪式现场,广州资深音乐人解承强,在表明自己对分配方案还不知晓的同时,道出了许多同行的心声:“我觉得卡拉OK版权费的分配方案应当有一个明确规定,这个方案应该做到公开化、透明化,类似一个‘成本公告’,这个无论对于我们词曲作者、歌手而言,还是对他们卡拉OK经营者而言都是一个交代。我现在的确很想知道这个方案的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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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应人 中国音像协会副会长王化鹏

  收取费用如何分配?

  回应:由权利人说了算

  卡拉OK版权费收取之后如何在词曲作者、歌手、唱片公司等权利人之间分配,这个问题一直广受关注。王化鹏副会长表示,原则上是根据作品使用量来进行分配,但他强调,在这之前需要权威统计部门经过一段时间抽样调查,对所涉及的作品在全国范围内的点击使用情况作出科学统计。

  另一方面,他表示,目前具体分配方案还没有出台,“钱还没有拿到”,包括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可以从收取的版权费中按怎样的比例提取工作费,这些都由权利人商讨决定。决定权交由中国音像协会著作权保护中心旗下、音像作品权利人代表组成的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王化鹏一再强调“不是我们收费,而是权利人收费。人家的产品,人家收费,天经地义。权利人是真正的老板!”

  能否保证KTV不涨价?

  回应:提价无疑“自绝门户”

  去年,国家版权局和文化部推出的两个卡拉OK收费标准,都强调卡拉OK版权使用费不应由消费者支付。然而,据各地媒体报道,京沪等地区的一些知名KTV,有不同程度的涨价。昨天,当记者问道“中国音像协会是否能采取有力措施,保证KTV不涨价”时,王化鹏表示,目前的收费方案和相关措施,不能保证KTV不涨价,或者将版权费变相转嫁给消费者,这方面只能依靠市场调节。他指出,现在KTV行业竞争非常激烈,据他所知,不少经营者都采取降价来吸引客流,如果提价则无疑“自绝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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