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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讯通信退出卡拉OK版权费大饼争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8日 17:30  第一财经日报

  第一财经日报:李亚馨

  在中国音像协会各地联络站已经陆续开始卡拉OK版权费收取工作,并取得一定进展的同时,此前意欲通过收购入股文化部“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的香港上市公司润迅通信国际有限公司(0989.HK,下称“润迅通信”)却断然退出了卡拉OK版权大饼的“争夺战”。

  “据我所知,中文发并没有获得任何权利人的授权。”上述知情人士表示。

  而对于文化部系统协会合作的可能性,上述人士也表示,目前业内能提供计算点击率的系统并不只是中文发一家,而中文发系统也并未成熟,就技术层面,音像协会如今后要向按点击率过渡,也完全可以绕开文化部系统,利用自己组建起来的曲库,来建设自己的系统。

  3月30日,润讯通信于香港联交所发布了一项并不起眼的公告,称终止此前披露的一项收购交易。就在三个月前的1月4日,润讯通信宣布将收购一家名为Grand Promise International Limited(下称“GPIL”)的公司,而GPIL正是文化部“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下称“文化部系统”)开发和经营公司的投资方之一。当时公布的收购总价为2.4亿港元。

  “稳定而重大的收入来源”

  无法实现?

  “文化部系统无法获得版权人授权,因而也就无法让润讯通信达成通过卡拉OK版权收入来实现‘稳定而重大收入来源’的希望。这是润讯通信终止收购GPIL交易的主要原因。”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表示。

  润讯通信曾对该项收购寄予厚望。对于此前主要从事国际电信服务、移动通信服务以及分销与零售业务的润讯通信,收购GPIL的主要目的在于“借此拓宽收入来源”。

  通过GPIL达成的“拓宽收入来源”便是全国卡拉OK版权收费。资料显示,GPIL通过其全资附属公司Birdview Group Limited拥有北京中文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中文发”)49%股份。而中文发已经于2006年11月28日正式获得文化部下属文化市场发展中心独家授权,开发并经营“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

  即,若润讯通信完成收购GPIL,便可获得中文发公司49%的股份。而当时的公告也表明,该项交易已经取得文化部及相关机构所规定的所有同意书、批文和豁免。润迅通信董事对此项交易充满了憧憬,“目前中国有逾10万家卡拉OK经营者”,“在文化部支持下,该项目将带来稳定而重大的收入来源”。

  但就在短短的三个月后,润讯通信方面却最终选择终止收购交易,并对终止原因只是简单解释为,因“对GPIL集团之财务、法律及其他方面展开尽职审查,唯买方仅获提供非常有限之资料”,所以“无法对GPIL集团进行全面之尽职审查检阅”而终止收购交易。这也意味着,润讯通信决定退出对卡拉OK版权“大饼”的争夺战。

  没有版权授权

  文化部系统如何前行?

  根据文化部对系统的规划,系统将经过授权的合法歌曲以单曲或曲库的形式加入其系统平台,接入系统的KTV就只能通过系统的平台进行点播,同时,系统记录歌曲点播的具体次数,并以此作为歌曲著作权人的酬金依据。

  而对于中文发方面的收入来源,中文发新闻发言人此前曾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中文发的角色只是一个版权交易的中间平台,其一方面免费为KTV的VOD点歌系统嵌入系统硬件,另一方面帮助权利人代收费用,虽然无接入费用,但要向使用者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

  “但音像协会方面已经以集体管理组织的形式,获得了很多权利人的版权授权。中文发不可能再获得这些版权人的授权,也就无权代权利人收费。因此,接入系统的KTV经营者只能直接向权利人交费,同时还要向系统提供方交纳服务费用。这样一来,KTV要交的费用可能更高。”业内人士分析道。

  而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张宏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就权利人授权这一方面来讲,权利人在同一时间、同一范围内,法律授权是不会重复、具有排他性的。这也就意味,如果权利人授权音像协会代为在全国范围内收取版权费,则权利人不可能再在全国范围内向其他组织授权代为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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