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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丝螺有毒市民不要食用 武汉暂时未发现有售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2日 11:07 汉网-长江日报
汉网消息(记者胡江南 通讯员徐保平 高峰) 昨日,针对外埠发生的“海丝螺”(学名织纹螺)涉毒事件,市工商局着手清查市场,并警示市民勿食海丝螺。 海丝螺产于浙江、福建、广东沿海,外形特征表现为尾部较尖,细长,约指甲盖大,含有麻痹性贝类毒素,类似于河豚鱼毒素,烧熟煮透也不会消除或减轻毒素,人食用后可引起神经性中毒。北京、广州、浙江、福建等地已立法或发文禁止销售海丝螺。近来,外地仍有海丝螺在餐饮企业销售,并出现市民中毒事件。 为避免海丝螺混入我市市场,江岸工商分局昨日率先清查辖区市场和部分餐饮企业,相继检查了36家集贸市场及多家大型餐饮企业,暂未发现有海丝螺销售。 据悉,我市市民尚没有吃这种螺的习惯,对这种海产品的毒性并不了解。工商人员在昨日的检查过程,不断宣传海丝螺的特点和毒性,并提醒市民勿食。 昨日,市工商局已经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工商部门展开市场大检查,一旦发现有海丝螺,立即要求商家停止销售。市民若发现市场有海丝螺销售,可拨打12315热线反映,工商部门将立即出动,予以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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