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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海丝螺被有毒藻类毒化 广州暂未发现此类产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1日 10:09 南方日报

  欧志葵 沈昀 王小海 钟百川

  吃螺也会中毒!日前,北京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不要食用对人体健康有害的海丝螺。据悉,浙江、福建等地已立法或下发规范性文件,禁止销售海丝螺等有害有毒食品。记者昨日走访广州市场,在广州酒家、南园酒家等均没有发现海丝螺出售。广州黄沙水产市场表示,该市场从未销售过海丝螺。而中山大学有关专家提醒,选购螺类产品时,要谨慎购买不熟悉的螺类产品。同时,在吃螺时慎吃螺内脏、螺尾肉,原因是这些部位的螺肉易积累毒素,尤其慎吃生螺。

  海丝螺被有毒藻类毒化

  据了解,北京市有关部门近期在检查市场时发现,个别市场经营者和部分餐饮企业仍在购进和出售对人体健康有害的海丝螺。此前,

卫生部门曾收治过6名因食用海丝螺而中毒的消费者。

  昨日,中山大学生命科学院伦照荣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一般螺本身是没有毒的,主要是螺生长的水体、环境受污染,致使螺本身沉积毒素,人食用后毒素被带入体内所致。据专家介绍,海丝螺在生长过程中,因摄取赤潮中的有毒藻类而被毒化。海丝螺引起食物中毒的主要毒素是麻痹性贝类毒素,类似于河豚鱼毒素。消费者食用后可引起神经性中毒。

  据介绍,海丝螺的俗称有很多,包括织纹螺、海狮螺、麦螺、白螺、割香螺、甲锥螺等。其盛产于浙江、

福建、广东沿海。海丝螺的外形特征表现为尾部较尖,细长,长度约为1厘米、宽度约为0.5厘米,约指甲盖大。

  据了解,浙江、福建等省份已立法或下发规范性文件,禁止销售海丝螺等有毒有害食品。2004年7月,北京市政府

食品安全办公室也下发了《关于停止购进和销售海丝螺的紧急通知》,在北京市范围内停止购进和销售海丝螺。据悉,北京市食安办日前表示,他们将和卫生等相关部门已采取了积极的控制措施,进一步加强了对市场和餐饮业的监督管理。

  广州餐饮市场不见海丝螺

  记者昨日走访广州市场,在部分海鲜酒楼、饭馆,记者发现出售螺类食品多为花螺、角螺、广西螺狮等。位于西关的广州酒家表示,该酒楼很少售卖螺类食品,其出售的海鲜、水产类食品为鱼、虾、蟹以及价格较高的贝类海鲜产品。广州餐饮业一位资深人士表示,在广州餐饮界极少听说过海丝螺,广州消费者一般吃的螺为花螺、田螺、响螺,而且在烹饪方面,广州消费者大多喜欢煮熟或煲汤吃。据广州黄沙水产交易市场有关负责人陈智勇介绍,该市场从未销售过海丝螺,这种螺可能主要生长在福建。据他介绍,黄沙市场售卖的螺类主要为油螺、角螺、花螺等,目前螺类水产的销售量不大,像花螺每天的销量为几千斤。

  据中山大学生命科学院水产专家伦照荣介绍,近年来,由于海洋环境受到污染,“赤潮”频发,使海丝螺体内“石房哈毒素”毒性大增。而据有关资料显示,经检测,该毒素对人体的经口致死量为0.54—0.9毫克,一颗小小的海丝螺完全能致人死命。专家建议,全年不要吃海丝螺,尤其在5—9月份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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