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山东开征卡拉OK版权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7日 22:16 CCTV《经济信息联播》

  中国音像协会山东联络站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正式对本地卡拉OK版权收费,收费标准为每个包房每天12元。   

  山东方面的规定是: KTV经营者在5月10日前签订使用合同并交费的,可享受优惠,具体标准为:一次性缴纳全年,每天每间包房收取9元人民币;一次性缴纳6个月,每天每间包房收取10元人民币;一次性缴纳3个月,每天每间包房收取11元人民币。

  目前,国内外多家知名音像公司及其签约歌手已授权中国音像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为统一管理,中国音像协会设置了全国统一汇款账户,所有卡拉OK版权使用费均将汇至该账户。KTV经营者汇款后,中国音像协会地方联络站将对汇款回执备案,确认到款10日内向经营者颁发《卡拉OK经营行业著作权许可使用证书》。

  据介绍,地方联络站的职责在于宣传及敦促KTV业主交费,其工作人员不得直接向KTV收费。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