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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冠中假画并未真实成交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6日 08:06 北京娱乐信报
“假《桃花》”主人用一本杂志取信于拍卖公司 信报讯 (记者 王健) 昨日本报报道的《吴冠中假画拍出330万元》一案,又有了新的进展。假画《桃花》在嘉宝公司拍卖会上拍出330万元后,购买者最终并未到公司交款,所以不是真实成交。向嘉宝公司提供假《桃花》的,是一位收藏了大量吴冠中作品的藏家,但根据有关法律,嘉宝公司不便透露他的真实身份。 嘉宝公司的孙志刚先生向本报反映,在去年12月6日的拍卖会上,《苏州园林》因无人举牌而流拍,《桃花》在一番竞争之下,以330万元的价钱被一位藏家拍到手,但是几个月之后这人一直未到公司付款,所以不能算是真实成交。而雅昌艺术网的拍卖统计数字,是按照拍卖现场数据即时登录的,几个月后,嘉宝拍卖公司也无权要求雅昌艺术网更改自己的数据库。 早在3月8日,信报刊登吴冠中指责《艺术与市场》杂志刊登其至少9幅假画一文时,嘉宝公司就注意到了9幅假画中有这幅《桃花》和《苏州园林》,但是由于2幅画最终均未真实成交,所以嘉宝公司未向公众披露此事。但昨天的报道中,提到了嘉宝公司的名字,所以嘉宝公司专门向信报发来一份声明。 嘉宝公司的声明中还提到,该公司上拍的吴冠中作品是某收藏家提供的,这位收藏家称自己收藏了很多吴冠中先生的作品,并且这些作品都是在画廊或者拍卖会上买来的。嘉宝公司已经与这位藏家取得了联系,他表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孙志刚透露,当初嘉宝公司同意上拍《桃花》,是因为那位藏家提供了登载该作品的一本2006年第5期《新美域》杂志。《新美域》是一本美术业内杂志,嘉宝公司还特地把《桃花》著录于2006年第5期《新美域》杂志一事,印在了公司的拍卖图录上。但是后来这位藏家把杂志取走了,所以无法向信报提供证据。不过孙志刚表示,嘉宝公司当初在接受委托时仔细核对过,证实《桃花》确实是登载杂志上的那幅画。 孙志刚说,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拍卖公司不能透露委托人的身份。在这次吴冠中假画事件里,嘉宝公司也是受害者,今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拍卖法规范公司的拍卖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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