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北京市民用天然气价格上调0.15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1日 16:33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4月1日电(记者 李德欣) 经北京市政府批准,自4月1日起,北京市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除使用压缩天然气的管道用户外)每立方米上调0.15元,由1.90元/立方米调整为2.05元/立方米。同时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调整联动机制。
此次价格调整后,按照北京市户均用气量18立方米/月计算,每户每月用气支出将增加2.7元。今后,天然气价格调整将实行上下游价格调整联动机制。当上游天然气价格上调或下调时,北京市价格主管部门将按照联动公式测算调价水平,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未经政府批准,各燃气企业不得擅自进行价格调整。
记者从北京市发改委了解到,有关部门将制定和完善综合配套措施,以切实减轻气价调整对群众生活,特别是低收入群众的影响:按照《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变动应急救助预案》,对本市低保户和特殊困难家庭给予生活救助;综合测算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的影响,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及低保标准。
另外,对于居民天然气分户采暖用户,北京市政府已决定给予适当补贴。目前,北京市有关部门正在制定补贴政策,预计具体补贴方案将在下一个采暖季之前公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