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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水果削皮可吃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2日 14:52 晶报
“毒水果”削皮可吃 市农检站专家称市民不必过分担忧 晶报讯 (记者 马骥远) 柑橘有毒,苹果有毒,荔枝有毒,葡萄有毒……。昨天,广州市食品安全办公室公布了12种“毒水果”黑名单,让酷爱水果的深圳人吓了一跳。不过,深圳市农检站的专家对此提出了不同看法:广州市食安办指为“毒药”的一些防腐剂、催熟剂,通常是允许使用的,只要剂量适合就不会产生毒性。 昨天,广州食品安全信息网曝光了12种食用量较大的“毒”水果。它们包括桃子、葡萄、荔枝、芒果、梨、大枣、柑橘、香蕉、西瓜、龙眼、苹果、柿子等。 深圳市农检站监测部负责人分析说,实际情况并没有广州市食安网公告说的那样可怕。目前国家对于水果使用的防腐剂、催熟剂的剂量,没有统一的标准;深圳市场上的水果,农药残留的合格率多年来一直接近100%,基本上是安全的;对于防腐剂、催熟剂,今后农检站将多加关注,为制定国家标准作一些探索。 市农检站监测部负责人认为,消费者不必因为害怕“中毒”而不敢吃水果。通常情况下,水果即使沾染了有毒成分,大多也会集中在表皮里,只要在吃水果之前削去表皮,就去除了大部分毒素,基本可以保证水果的食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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