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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15:共同的责任 共同的和谐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5日 00:16 中国经济周刊
——解读“消费和谐”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宋雪莲 今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将2007年3.15主题确定为“消费和谐”,将构建和谐社会的内涵再度扩展到一个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全新领域。 一种责任油然而生。什么样的消费才是和谐的?2007年,消费者协会将关注什么?消费者需要注意什么?哪些领域需要大家共同参与与推动? 为此,《中国经济周刊》认为以下四方面将是“消费和谐”这一主题关注的重点。 农村消费维权 经过20多年的努力,目前城市的消费环境已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农村消费市场存在问题相对较多,消费维权工作比较薄弱,假冒伪劣商品上山下乡,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膜经常出现,市场环境不容乐观,农民的消费权益受到了极大的伤害,给农村社会的造成了不稳定因素。这除了农民消费能力不足外,还说明农民辨别真假的能力过低以及农村市场管理体系的不健全。因此,各方包括媒体在内有责任和各级消费者协会一起,关注农村的消费市场,农民维权,共同推动农村消费维权工作的开展。 企业社会责任 消费领域出现的不和谐因素中,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矛盾是诸多矛盾中的主要矛盾,经营者的社会公德和社会责任缺失,是造成这种问题的主要原因。相对于消费者来说,企业是强者,与消费者处于信息不对称的位置,消费者根本无法用肉眼辨别商品的好坏,只能寄望于企业的良心和社会责任。 由此,关注企业的社会责任,首要关注的是企业的诚信,关注企业是否存在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严重破坏公平市场秩序等行为,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从而增进企业社会公德和责任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提高,以解决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矛盾。 消费者的社会责任 目前,消协和媒体的作用主要是提升消费者的信息占有量,让更多消费者擦亮眼睛,科学、理性地消费。当越来越多消费者学会用脚投票、摒弃侵权企业时,消协和媒体的作用就体现出来了。 消费环境的和谐,不仅需要政府和企业的努力,消费者自身也要文明健康消费,依法理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作为消费者,要具有自己的社会责任,这不仅仅体现在依法维权方面,更体现在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与和谐社会的进一步建立等方面。今后,消费者的社会责任也将是关注的重点之一。 消费领域的新问题 随着经济的发展,消费领域已经不再局限于日用消费品,而向住房、家用汽车、教育、医疗、旅游等各个领域渗透,但是对于住房、汽车等大件商品是否列为消费品,一直有着很大的争议,也使得这些领域的消费维权活动异常艰难。 如何在住房、家用汽车、教育、医疗、旅游这几大领域进行维权,成了近年来大家关注的焦点。2006年8月,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全国46个副省级以上消协组织开展了民航服务、旅游服务、医疗服务、商业服务系列消费体察活动。这些体察活动的评价结果将向企业反馈,向行业协会和行政部门反映,这将对促进四行业的健康发展、加强对四行业的规范管理产生积极意义。在新的消费环境还没有建立良好的秩序以前,这些消费领域热点和难点问题也自然是2007年关注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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