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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兑换7万个瓶盖 北京百事成被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4日 08:00 每日经济新闻

  以单价1.42元买下了11万余个中奖的百事可乐瓶盖,一个瓶盖换一瓶可乐,一瓶可乐的销售价格在1.6元左右,那么11余万个瓶盖就可赚近2万元。这笔在焦荣平眼里看来是赚钱的买卖,却因为北京百事可乐公司拒绝部分兑换而泡汤。

  因拒绝兑换受损失,焦荣平所供职公司北京蓝天胜业经贸有限公司遂将北京百事可乐公司告上了法庭。该案近日开庭审理。

  百事承诺兑换却又反悔

  北京百事2005年在北京和河北地区举办了“开盖有大奖赠饮空前多”的促销活动,规定获四等奖的消费者可凭瓶盖换取一瓶赠饮。当时一瓶可乐的销售价格在1.6元左右,而一个中奖的百事可乐瓶盖在1.42元,觉得有赚头。北京百事经销商北京蓝天胜业经贸有限公司的员工焦荣平于是从收废品的龙某处购买了11万个获四等奖的瓶盖,准备同北京百事换取赠品。可是当时已经过了北京百事的兑奖截止日期2005年10月15日。

  昨天,焦荣平在电话里向记者表示,凭借着以往的经验,他觉得代理商与公司的奖品兑换通常可以拖后几天。于是他给北京百事打电话,北京百事销售主任谢斌告诉他,只要是真的,照单全收。于是,焦荣平买下了这11万余个瓶盖,每个瓶盖1.42元。但当他将瓶盖送到北京百事后,却被告知他只能兑换4万余个,剩下的7万余个瓶盖拒绝兑换,而龙某也拒绝退货。

  经销商无奈赔付废品收购者11万

  2005年龙某起诉焦荣平,2006年6月北京法院终审判决焦荣平给付龙某11万多元。焦荣平所供职的北京蓝天胜业经贸有限公司多次找北京百事协商解决此事,北京百事都不予理睬。

  昨天,焦荣平向记者传真了起诉状,称被告北京百事只兑换了4万余个,其他有奖瓶盖没有兑奖,说是原告提供的有奖瓶盖太多,怀疑瓶盖的来源,不同意兑奖。

  百事声明:员工不可能做出兑奖承诺

  据焦荣平介绍,在开庭中,被告北京百事拒绝兑换这些瓶盖。北京百事的代理律师认为焦荣平在提出兑奖时,兑奖期已经过了。

  昨天,北京百事向记者发来了声明,表示百事员工不会随意做出任何不负责任的承诺。百事所举行的促销活动中都是在中国法律允许的框架内进行的,在历年的促销活动中都恪守公平、诚信、负责的促销原则。

  对于此次“兑换事件”,北京百事在这份声明还表示,北京百事对所有促销活动的各个环节进行严密的监控,且在兑奖期内,通过促销海报等官方正式渠道明示了兑奖的程序,向我司提出兑奖要求的,我们都会为消费者兑奖。

  焦荣平:为何起初兑换4万余个瓶盖

  据了解,开庭时,焦荣平并没有出庭。昨日他向记者表示,因为是经销商的原因,他与百事公司的很多人都熟悉,他这里还是百事公司的兑奖点。当时怕兑奖截止日期结束不给予兑换,为此才特意向百事公司销售谢主任联系,他说可以收,我才开始送,还按照他的要求每22个瓶盖装进一个小塑料袋,送到百事公司。如果百事公司觉得这些瓶盖有问题,那为什么兑换了4万余个瓶盖呢。

  “过了几天,谢才通知我,只能兑换一部分,其余有问题。”焦荣平说,“他们也没有给我们一个‘有问题’的具体原因。作出的承诺却没有兑现,百事公司明显是在‘耍赖’。”对于北京百事的上述说法,焦荣平显然不满意。

  律师:截止日期应该不是针对经销商

  昨天,原告北京蓝天胜业经贸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师范女士表示,这个案子的焦点应该在于北京百事有没有做出过有关“截止日期过了还可以兑换的承诺”。至于兑奖的期限,范律师觉得问题不大,据她介绍,按照交易习惯,兑奖截止日期应该是针对消费者个人而不是针对经销商。事实上,这一点在北京百事的有关兑奖公告中表示的很清楚,百事说明一、二等奖获奖者

个人所得税自理。何况百事公司的兑奖截止日期恰好是周六,这个时间对经销商来说是不合理的。

  何勇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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