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厅要求在明年7月前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7日 10:22 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2010年底前,全省各市必须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处理率达到60%。近日,省建设厅发布相关《意见》:2009年年底前,淮河及巢湖流域所有县(市)必须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同时,我省明年6月底前将全面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据省建设厅统计,截至目前,全省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仅为25%左右,建成运行水平也偏低。2006年我省通过建设部等级评定的垃圾填埋场只有2座,22座设市城市中还有近半数未开工建设处理设施,56座县城的生活垃圾基本是简易填埋、堆放,未达到无害化处理标准。“十一五”期间,全省城镇化进入加速发展时期,城市环境承受压力越来越大,特别是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现状急需改善。

  省建设厅要求,“

十一五”期间,全省22座设市城市、淮河及
巢湖
流域的所有县(市)、县域经济综合实力10强县、12个省试点县(市)、省级园林县城、城区人口规模10万以上的县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及其所在县(市)必须建成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

  近期目标包括:各市务必于2007年底前编制完成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规划建设垃圾处理设施,并对用地进行保护;2008年底前,22座设市城市、县域经济综合实力十强县、省级园林县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及所在县(市),要率先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2009年底前,淮河及巢湖流域的所有县(市)、12个省试点县(市)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2010年底前,城区人口规模10万以上的县城对正在运行的、不达标的垃圾处理设施进行改造或新建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使其达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标准,确保到2010年底,实现“全省所有城市都要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60%”的国家要求。

  此外,我省还将全面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2007年底以前,22座设市城市和56座县城将出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政策;2008年6月底前,全面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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