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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与北京市消协联手炮轰返券促销七大陷阱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7日 07:43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 袁国礼) 春节刚过,消协将矛头对准了非议颇多的“返券促销”。昨天,中消协与北京市消协联合指出,返券促销在标价、使用、程序等方面存在七大陷阱。 据介绍,今年1月北京47家百货店曾联合签署倡议书,表示“不提倡返券促销,坚决反对虚构原价后的返券、打折促销,保证促销活动30天前锁定商品价格”等。但有些商业企业仍然在进行返券促销。两级消协呼吁全国商业企业,最好自觉停止返券促销活动,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 -新闻附件 返券“七大陷阱” 模糊宣传陷阱:一些商场标称“满200返300”等,实际上却存在满200返30、50、80等多种返券方法。然而商场在宣传时,要么不标注,要么以小字标称,甚至还有“特例商品、名牌、化妆品不参加活动”等要求。 总折扣率陷阱:商场宣称“满100返100”,表面上看是五折,实际上远非如此,还有的是“满200返236”,以零头增加计算难度。 商品标价陷阱:标价为99、199、299等,消费者要想凑齐返券额度,计算十分繁琐。 凑齐差价陷阱:商场提高小额商品价格,使消费者难于找到合适的差额商品,购物变成痛苦过程。 使用返券陷阱:限制返券使用的时间和空间,如返券只限在一定区域内使用,不同额度的返券不能通用,只能在返券额度相同的商品类别中使用等。有的还要求返券必须在一定时间内使用完毕,逾期作废,甚至返券活动期间最后一天所得返券只限当日使用等。 返券程序陷阱:消费者为凑齐返券,不得不在商场内往返奔波、循环购物,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最后不得不放弃返券。 规避责任陷阱:有的商家借口返券商品属于低价处理商品,拒绝承担其应尽的“三包”义务,提出种种条件限制消费者退换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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