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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家庭药品回收机制有望升级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9日 06:46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 黄佩)两年前,由白云山和黄中药有限公司在全国首倡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机制有望由企业行为变为一种行业行为。昨天,白云山和黄中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方广宏向本报记者透露:“我们正在向有关部门申报,把每年的3月13日这一天作为全国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日。”

  据悉,目前这一举动很快得到各地药店终端以及销售渠道的支持,在全国范围内迅速推广。各地药监部门纷纷出台相关法规正联手将这一纯粹的企业公益行为升级为医药流通环节的一种新的规范。

  目前海口、台州等地方药监部门已经出台《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办法》,规范药品回收行为。

  现行《药品管理法》对家庭过期药的处置还处于空白状态。这样一来,药店、厂家并无回收处置家庭过期药品的义务。而且,药店、厂家即使想回收处置家庭过期药品也非易事,因为药品回收单靠一家企业之力仍难脱离公益活动的性质,要想上升为行业行为必须出台相关的规范。

  对此,广药集团副总经理、白云山和黄总经理李楚源建议,能否将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的规范处理,写进制药企业药品售后服务法定义务的条款?

  回收药品需要相当的实力

  企业回收药品需要相当的实力,比如白云山和黄中药有限公司,每年用于回收的经费约占销售额的3%~5%。为此,李楚源还提出,国家有关部门能否倡导设一个由政府和企业、社会共同设立的过期药品回收基金。通过这一基金,可对一些实力相对较弱的企业实施补偿。另外,从科学的用药习惯到对药品回收的理解、支持,全民的普及教育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而利用这一基金也可以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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