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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准垄断导致乱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8日 17:20 《理财周刊》

  文/本刊记者江南

  近几年来,垄断行业虽然强势依旧,但遭受公众的口诛笔伐多了,态度也收敛了许多,一些乱收费也得到了一定的遏制,比如电话初装费、手机月租费、桥梁隧道超期收通行费等,或免或降。但是,笔者注意到,还有相当一部分行业,虽然算不上是严格意义上的垄断行业,但依然利用自身的种种优势,在收取着说不清道不明的费用。我们或许可以把这种行为称作为“准垄断”,比如本期文章中重点讲述的广东省收取“燃气初装费”的行为。

  广东省的燃气行业不像中国有些地方那样由一家公司垄断,表面上看上去各家燃气经营公司之间还有商业竞争,消费者可以自由选择。但事实上只要燃气公司搞定了房产商,两个商业巨头一经联手,在他们面前,消费者的谈判能力是微乎其微的。因为,一个楼盘不可能由两个以上的燃气公司分别来铺设管道,而房产开发商一旦选定了其中的一家,除非消费者自愿不安装燃气,否则没有第二种选择。而对房产开发商来说,反正这部分成本要转嫁给购房者的,它也不会费力费时地“招标”燃气公司。最后吃亏的当然是消费者,对他们来说,选好了100万元的房子,自然也不会为了3000元较太多真,而且即使较真,诉讼成本高还不一定能赢官司。

  类似的“糊涂收费”还有很多,比如

银行卡跨行查询收费,本刊也曾多次报道过。尽管“商业银行”间互相竞争激烈,但是通过“银联”等层面的沟通协调,最终网点较多的大银行纷纷收费,对普通老百姓来说,其实也没什么挑三拣四的资格。

  再比如曾经被公众千夫所指的购房过程中的“律师费”、“保险费”等项目,老百姓明知其不合理,却也逃脱不了挨宰的份。

  总结这些“糊涂收费”,笔者发现它们有三个比较明显的共同特征:

  其一,成本界定模糊。凡收这种费用的行业都是一脸无辜地说,我们为它付出多少多少成本,如果不收费怎么经营。但是公众也从来没有拿到过它们出示的具体的成本数据。像燃气初装费,广东、四川收三四千,北京、上海都只有一千不到,到底哪个地方的成本更高些呢?

  其二,卖方市场。这种收费的行业,虽然都是有很多企业主体在“竞争”着,但都是“卖方市场”的内部竞争。比如围绕

房地产业、能源、金融等衍生出来的“准垄断行业”,都是些老百姓明知道挨了宰但去没法“用脚投票”的行业。如果是电视机行业里哪个公司要敢随意收取“遥控器费”,那它就等着倒闭吧,但是燃气公司不怕。

  其三,裁判员缺位。没有葫芦僧哪有葫芦案?这些令人生厌的收费背后,我们总是难以看到监管者的身影,监管的腰板不硬,消费者又指望谁呢?

  从上面的分析中我们不难看出,在“卖方市场”一时难以发生根本逆转,而握有强势资源的企业又不愿自动放弃超额利润情况下,只有靠裁判员的严格监管,打破“准垄断”企业坐收渔利的如意算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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