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问题食品不下架最高罚3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31日 07:03 北京晨报

  商务部发布《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晨报讯(记者 刘映花)由于管理疏失,集贸市场、超市、百货店往往成为假冒伪劣食品的庇护所。不过,这种情况有望在今年能好转。昨天,商务部发布《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以加强对食品经营行为、食品消费安全的规范管理。《办法》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届时,违反相关条例,可被处以最高3万元的罚款。

  记者获悉,《办法》不仅规定,市场必须设立专门管理部门或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控食品安全状况,对于过去一年里频频出现的不合格食品“下架”问题,也作出了详细规定。比如,《办法》要求,市场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记录在案。而发现销售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的,经检测机构确认,也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依法报相关部门处理。

  同时,《办法》要求市场建立经销商管理档案,如实动态记录经销商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经营产品和信用记录等基本信息。经销商退出市场后,其档案应至少保存两年。以防出现问题和无人负责的局面。

  据悉,违反上述规定的,将由商务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则可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可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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