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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律师费收了8年终叫停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4日 13:33 北京日报
三大协会联手公告:个人房贷律师费谁委托谁付费 本报记者 窦红梅 消费者个人办理住房贷款所交纳的“霸王”律师费昨起被叫停。昨天,市消协、北京市银行业协会、北京市律师协会达成一致意见并联合发布公告:在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过程中聘用律师时,要坚持“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银行委托律师,由银行付费。购房贷款消费者委托律师,则由消费者付费。 ▲不合理律师费已收取8年 北京消费者唐女士去年3月在买房时办理了15万元的个人购房担保借款,随后接到银行通知,需找其指定的律师办理相关手续,并付给律师380元费用。唐女士认为,在其买房过程中,根本没有享受过律师提供的任何法律帮助,随即将银行告上了丰台法院。 据了解,每年北京市消费者协会都能接到大量这方面的投诉,银行请律师来审查消费者的贷款资格和还款能力以规避风险,但是却一直强迫消费者付费。这一不公平做法至少在北京已存在了8年之久,每年消费者拱手付出的所谓按揭律师费以亿元计算。 “申请房贷时的律师费由买房者负担纯属霸王条款。”早在2004年,中消协就公开点评并将这一条作为银行业七大“霸王条款”之一。有一个数字被网民广泛引用:“公开资料显示,2003年一年,北京个人房贷总额就超过了400亿元人民币。如果按各商业银行律师费收取率千分之三来计算,仅2003年一年北京的购房消费者就拱手付出1.2亿元的住房按揭律师费。” ▲开发商理直气壮收取律师费 昨天,记者致电一正在销售中的楼盘,表示要贷款购房,销售人员理直气壮地告诉记者,律师费大约是贷款额度的千分之三,消费者必须要交给银行。原因是“这是您购房资金不足产生的费用。”记者采访到的大多数购房者都反映,办理贷款时律师所做的就是把消费者的身份证明、收入证明等收集一下,然后填表盖章签字,事实上有的律师并没有一一去核实资料的真假,有的律师事务所连核实的电话也不打就签字。而大多数购房者为此付出了数百元至2000元不等的律师费用。 市消协有关负责人分析:“银行请律师帮助审查借款人的贷款资格和还款能力,其目的在于为银行规避风险。律师既然是为银行服务,那么银行就应该支付相关费用。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眼下很多商业银行都让开发商付这笔钱,开发商夹在中间,一方面不敢得罪银行,一方面又不肯吃亏,只好将这部分收费转嫁到消费者头上。” ▲三大协会达成一致意见 据了解,市消协为改变这一现状,已呼吁奔走了3年。市律协有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律师协会将出台《律师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法律业务操作指南》,从律师执业的角度规范律师行为。北京市银行业协会表示,在房地产市场发展初期,银行在办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中确实存在着一些不规范的行为,银行业协会将加强行业自律,制定有效的措施,完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的制度和程序。 截止到目前,已有建行、中行、工商银行、北京银行等14家银行表示要加强自律,今后银行自身聘请的律师由银行付费,不再转嫁给购房贷款消费者。北京市消协有关负责人表示: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应对个人按揭贷款业务中律师费收取情况进行监督。如果发现有哪个银行自己委托律师,把所承担的费用转嫁给消费者,可以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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