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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拒绝兑现大奖引发争端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0日 10:46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 王大治) 昨天上午,王先生来到位于丰台路口的天天兴隆商场给孩子买衣服,凭购物小票抽得一个彩球。但商场拒绝提供该彩球对应的奖品——29英寸彩电,并称王先生所持彩球为“伪造”,双方由口角升级为争斗,后经民警调解,商场补偿王先生两辆新自行车和100元钱。 王先生说,他上午在该商场消费了125元,根据商场的规定,凭购物小票,他可以抽奖四次。随后,他们到商场三楼抽奖处试了试手气。王先生的儿子连续从奖箱里拿出了4个彩球,其中一个是纪念奖,后两个全空,另一个球上赫然写着“一等”字样。 但商场方面认为该球为“伪造”,拒绝兑现。王先生要求工作人员从箱子里取出“真”球进行比较,但遭拒绝,双方因此争吵起来。随后,王先生被带到二楼商场办公室,值班经理让人拿来一“真”球向他展示。王先生说:“他们拿来的球上写着‘一等奖’三个字,我儿子抽出的球上只有前两个字。” 问题出在哪里?双方对此各执一词,吵架变为争斗,王先生和儿子被赶了出来。气愤之下,他拨打了110报警,岳各庄派出所民警赶到进行调解。最后,商场同意补偿给他两辆新自行车和100元钱。 “商场承认这球是他们自己的,说找出‘捣乱者’后再把彩电给我们。”王先生说。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二楼商场办公室。该商场招商部负责人说,商场的抽奖已经进行了4个月,每天上午10点开始。“‘问题’球和一等奖球有明显差别,肯定不是原来就有的。” 该负责人猜测说,这个球既可能是王先生带来的,也可能是内部工作人员做了手脚。他说,几乎每天开奖前奖箱都会被检查一遍,抽奖时也会有专人监督,但当天不知什么原因,奖箱没被检查过,而抽奖过程中两名工作人员也未发现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记者希望能查看一下奖球,这名负责人拒绝了。他说,商场还会继续对此事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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