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生活 > 正文
 

中消协:行政部门应出面取消开瓶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 21:44 CCTV《经济信息联播》

  到餐馆吃饭能不能自带酒水,这个持续多年的争论,最近随着北京消费者要求返还开瓶费的胜诉,和浙江温州20多家酒店发表集体声明而白热化。中国消费者协会今天表示,是否自带酒水是消费者应有的选择权,必要时国家行政部门应出面对餐饮行业予以规范。

  中消协副秘书长董京生说:“消费者消费时享有知情权和选择权。现在很多酒店成了酒的专卖店,你只能消费指定的酒,而且价格普遍过高。这样消费者就应该有选择权。消费
是一种契约关系,不能你发出要约,消费者没有达成承诺就强行执行。”

  董京生表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谢绝自带酒水,即使进行公示,也属于不合理的格式条款,像浙江温州23家酒店单方面集体声明“自2007年元旦起,不能自带酒水”的做法,是不能被消费者接受的。

  中消协副秘书长董京生说:“必要时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应改出面,对酒店售酒的价格、种类等方面做出规范,这个问题应在合理的前提下,由酒店行业和消费者协商求得解决。”

  联播观点:别让儿孙辈再为开瓶费扯皮

  一瓶两三块钱的啤酒饭店非要收十来块,如果不是饭店酒水价格高得离谱,恐怕没有几个人愿意拎着酒瓶子进饭店。开瓶费之争的实质是餐饮行业有没有权力在酒水上公开赚取暴利?法律是协调利益关系的,在一些部门和行业协会就这个问题出台了互相矛盾的规定之后,立法部门有责任做一个系统的研究,在法律上给出一个解决办法。开瓶费已经把消费者、饭店、行业协会、消协甚至法院折磨了好几年,如果到我们的儿孙辈还要为开瓶费扯皮,我们用法律解决利益纠纷的能力就要受到质疑。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