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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管道燃气初装费取消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 11:33 南方都市报

  省物价局27日发文,已交费者可享气价优惠,各地自定新收费方式

  管道气告别初装费

  随着省物价局的一纸通知,已征收了19年的管道燃气初装费在广东成为历史名词。记者昨日获悉,省物价局前日出台规范管道燃气价格管理的意见,停止收取初装费,新的收费
方式将由各地市物价部门作出规定。各地既可采用传统的单一气价,也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采用容量气价和计量气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气价。

  本报讯 省物价局昨日发文称,目前向用户收取管道燃气初装费的法规政策依据发生了变化,继续收取已不合理,因此各地必须停止收取以管道燃气初装费、增容费、开户费等为名目的费用。今后,任何单位都不得再向用户或

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此类费用。

  停止收取初装费后,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将按合理成本、费用、税金和利润来核定,部分城市气价可能相应提高。因此省物价局规定,对原已缴交初装费的用户可在一定期限内予以适当气价优惠,并对低收入困难家庭采取价格优惠或补贴措施。对燃气价格的计价方式,各地既可采用传统的单一气价,也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采用容量气价和计量气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气价。对选择一次性缴交或数次缴交容量气价的,其方案应举行价格听证会经过充分论证后才能实施。

  同时,燃气经营服务有关收费的管理也有所加强。燃气企业维护、更新供气设施发生的维修费、折旧费以及计量装置校验和强制检定等合理支出,均计入燃气经营成本费用并通过气价收入进行补偿,不会在气价外另向用户收费。燃气企业应用户要求提供的燃气设施改管、移表、封表、启表(不含初次开通)、加装或换装燃气器具、补发和更换IC卡、办理过户手续等服务,可向用户收取一定费用,但具体标准将由市、县物价部门批准后执行。

  省物价局同时强调,鉴于气源进价、成本多变特点,各地可就管道燃气销售价格与气源成本变化联动调整的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各地应加强管道燃气定价成本监审工作,强化对气价的动态管理;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燃气价格调节基金,增强气价调控能力。

  解释·两部制价格

  价格构成单一是我国当前燃气价格的基本特征。而在国外两部制价格构成则是普遍的。在欧盟,除个别国家外,燃气各环节的价格,都由容量价格和用量价格构成。

  两部制,即分容量费和计量费两部分。容量费是固定资本的补偿,包括固定器制补偿、初期建设费用等,而计量费是包括管道的维护费用、人员工资、利润等。价格计算的基本原理是,以固定成本除以总容量得出单位容量价格,以可变成本除以总供应量得出用量价格。可以在用户间实现成本费用的公平负担。

  初装费争论大事记

  1987年,出生 广州开始建设管道气工程。由于资金短缺,政府部门下发了集资办法的通知规定:凡是由煤气公司供气的单位,都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标准是用户每户1000元。用户个人交纳300元,用户成员单位出资700元;用户成员没有单位的则全部由个人承担。属于集体用户的,则按照设计用量进行收取。

  1996年,提价 物价部门重新制定了管道煤气初装费的具体标准,即低层建筑(9层及9层以下)每户3000元,高层建筑(9层以上)每户3500元,若需安装热水器,加收300元安装费,一直延续至今。

  2005年,广州的管道气用户达到70万户。而根据

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从1996年3月至2005年12月31日,广州市煤气公司共收取管道煤气初装费13.4亿元。

  2006年初,质疑 广州“两会”期间,市

人大代表朱永平质疑管道燃气初装费问题,建议政府应尽快依法取消这项费用。

  2006年4月11日,广东省物价局负责人明确表示,省物价局从未批准过管道燃气初装费。

  2006年10月25日,争议 广州市审计局局长郑锡雄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审计工作报告中称,至2006年3月,市煤气公司的主管部门擅自批准减免了六个房地产企业多个小区管道煤气初装费,共4144万元,以及个别单位兴建的职工住宅管道煤气初装费167万元;另外,少计管道煤气初装费收入406万元,多列管道煤气工程建设支出5940万元。

  2006年10月31日,省物价局副局长马壮昌表示,将来管道煤气收费将实行两部制气价等。

  本报记者 严艳彭美 张璟 朱倩 陈洪 卢晓曌 南小渭 见习记者 吴旦颖 实习生 陈小晖 通讯员 高诒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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