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眼力健开始接受退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 07:41 京华时报

  采取邮寄方式办理,退货时无需发票

  本报讯 (记者胡笑红)从昨天开始,美国眼力健公司的中国制造基地眼力健(杭州)制药有限公司正式办理11种问题产品的退货手续。眼力健公司声明,消费者可在今年年底前将“问题产品”及自己的6项相关信息平邮给该公司设定的3处召回中心办理退货。退货主要采取邮寄方式,公司为此在北京、上海、珠海设立了召回中心。

  根据眼力健公布的最新退货流程,消费者首先要确认自己目前使用的产品是否在眼力健召回的批号之列,确认之后,才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拿回退货金。眼力健公司将在收到退货以后的2周到4周内,为退货者退回“零售价加邮寄费”,如果没有邮资凭证将按每个包裹10元人民币的标准返还邮资。邮寄退货截止到2006年12月31日前(以邮戳为准)。

  眼力健称,退货时无需发票,但要求退货产品是指“装有药水的瓶子”,且瓶身上应保留产品标签,不管瓶中剩余护理液量的多少,公司都可以安排退货。眼力健公司还将对回收产品进行检验,确认瓶中液体是否为护理液。同时眼力健还称,每位消费者只限办理1次退货,每次最多可以退5瓶产品。

  关于能退货的具体型号,消费者可以登录公司网站www.amochina.com或拨打退货热线电话800 988 0903获得有关信息。

  退货注意事项

  1.检查瓶身标签上的生产日期及批号,以确定产品是否在召回范围内。

  2.将需要退还的产品和记有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的信件通过平邮邮寄方式就近寄往召回中心办理退货。个人信息包括身份证姓名、身份证号码、详细邮寄地址(包括邮编)、联系电话、E-mail地址(如果有)、寄包裹的邮资(含包装费用)凭证。

  3.接受退货的召回中心地址:北京:北京建内大街邮电局7分箱(邮编:100001);上海:上海040-002(邮编:200040);珠海:广东省珠海市拱北邮局333信箱(邮编:519020)。

  - 相关

  眼力健没有明确赔偿方案

  律所开始受理受害者邮件

  本报讯 (记者胡笑红)眼力健虽然在中国公布召回问题产品,但其始终都回避对受害消费者的赔偿问题。昨天,代理博士伦集体诉讼案的雷曼律师事务所宣布,开始接受眼力健护理液受害者的邮件,以备该所下一步赴美进行维权诉讼。

  该律所律师郝俊波表示,“眼力健护理液事件”最终能否成讼,在很大程度上要看中国是否有受到伤害的消费者。目前,本报已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在使用了此次召回产品后,眼睛出现红肿刺痛症状。而眼力健公布的热线电话接线员则表示必须由三甲

医院眼科大夫出具“眼睛出现该症状与使用眼力健产品有直接关系”的证明,公司才会派人与消费者联系。

  对此,郝俊波明确表示,这种要求可以说“非常过分”,医院也不可能出具这样的证明,因为最起码医生并没有亲眼目睹消费者出现症状的全过程。郝俊波建议,使用了该召回产品感到不适的消费者,最好尽快去医院做详细认真的检查,保存好清晰完整的病历。

  郝俊波表示,目前受到伤害的消费者可以发邮件至jhao@lehmanlaw.com,说明自己使用产品的情况并留下联系方式。雷曼律师事务所在搜集到充足的证据后将赴美国起诉,起诉前不收取任何费用。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