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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庆服务缩水 新人可获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 15:38 竞报

  本报记者张奕报道 昨日,西单“婚纱一条街”上所有的婚庆公司,都收到了来自工商局的“大红请柬”———本市首份《北京市婚礼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婚礼合同》)。工商局表示,西城“试点”成功后,该合同经过征求意见后将在全市推广,成为示范文本,未来还可能扩展到婚纱摄影方面。

  合同中规定,对于婚礼仪式之前取消服务项目的,婚庆公司不但退还该项目服务费,还要赔付违约金;由于婚庆公司的原因,服务不符合约定的要求的,婚庆公司也应当退还该项目的服务费,并支付违约金。如果新人在婚礼之前取消服务,同样需要支付违约金。所有违约金的数额均由双方协商解决。

  合同涉及八项服务收费

  这份《婚礼合同》的“长相”与众不同,封面是红纸,内页是粉纸。“主要是为了烘托喜庆气氛。”西城区工商局工作人员解释。同时合同本身也尽力尊重双方的意思,采取了费用、预付金、违约金、约定时间均由双方协商确定的“弹性”制。

  因为大部分婚庆纠纷集中在各项服务的收费上,《婚礼合同》列出了婚礼主要八项收费服务,包括策划、主持、摄像、鲜花、乐队、场地等,这八项属于双方协商自由选择项,各项费用也由双方协商自定。同时,若婚庆双方还有未尽事项,也可另行约定写上合约。

  在费用支付方式上采取分步骤的方式,先付预付款,在婚礼策划方案完成并通过后,再支付剩余费用。而付款时间和比例都由双方协商决定。

  《婚礼合同》尚处试用期

  这份《婚礼合同》免费发放给企业和个人试用。昨日,西单作为北京市婚庆公司、婚纱影楼最集中的地方,街上十几家婚庆公司均收到了工商人员送来的合同文本。

  对这一规范性文本,大部分婚庆公司也表示欢迎。“白纸黑字办事简单多了。”“大红灯笼”婚庆公司负责人说,现在双方签订正规合同,保护的是双方利益。

  《婚礼合同》尚处试用期,在合同封底标明有意见反馈的办法和途径。不论是新人还是婚庆公司,均可随时向工商局提出修改意见。

  今年结婚人数已超10万对

  本报讯 (记者 王玉慧)不少人把今年誉为“结婚年”而选择在今年登记结婚,凡是在今年的“双日子”或是大家认为的“好日子”,比如,今年6月6日、8月8日、9月9日等就会有不少新人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还有的人则认为明年是“金猪年”,为了能赶上明年生个“猪宝宝”也选择了在今年结婚。昨天,记者从北京市民政局婚登处了解到,今年截至目前,本市结婚人数已超过10万对,和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不到1万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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