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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刚发动前方窨井钻出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 12:57 中国消费网

  市民刘先生投诉:他在一家居市场内发动汽车后,前方窨井突然钻出一人。来不及刹车的他将其夹在井口。为此,他垫付了15000多元医药费。

  刘先生认为,停车场施工未设任何标志,应承担事故责任。刘先生说,5月22日,在南四环一家居市场的停车场内,他停车时前面的井盖还好好地盖着,等他出来开车后,突然听到有人喊:“前面有人。”他这时才发现,车头前方仅4米的井盖突然没了,一个人正从里面露出了半截身子。他紧急踩刹车,但已经晚了,那名井下作业的工人当场就被车挤到了井沿边上卡住。

  入院检查结果为:三根肋骨骨折、一根肋骨骨裂。刘为其支付了15000多元钱。刘先生认为,当时工人在井下作业,地面没有任何防护和警示标志,他根本不会想到会出现这种情况。他当时垫付医疗费是为了及时挽救生命,此事故责任应当由家居市场的停车场承担。

  根据《施工安全警示标志设置规范》规定,人孔内作业,应尽量在人孔周围直径约3米以内设置至少4个警示筒或用围栏防护。家居市场负责此事的工会主席唐先生称,虽然未设警示标志,但当时有防护人员在一旁,看到车启动后连喊了4遍示意司机停车。但刘先生说,仅4米的距离,等听见时已经晚了。

  昨日,唐先生表示,将于今日同刘先生一起带伤者上

医院复查,然后再协商。刘先生称其底线是各自承担50%的费用,如果协商不成他就起诉。 (编辑:金楠)

文章来源: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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