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穗率先收取KTV版权费 京城KTV价格暂未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1日 00:45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徐宏)卡拉OK版权费标准昨日公布,率先在京沪穗等大城市试行12元/包房·天,昨日记者在追踪采访时发现,KTV商家对此规定反应颇为小心谨慎,消费者的反应则较为平淡和理智。

  《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标准》昨天在国家版权局的网站上进行了公布。宣布卡拉OK经营行业以经营场所的包房为单位,支付音乐作品、音乐电视作品版权使用费,基本标准为12元/包房·天含音乐和音乐电视两类作品的使用费。但是,公告中也指出,根据全国不同区域以及同一地域卡拉OK经营的不同规模和水平,可以按照上述标准在一定范围内适当下调。何时向北京KTV经营场所开始收费?收费标准怎样?目前尚无最后的定论。

  在对京城一些KTV的采访中,记者发现目前各大KTV收费标准均维持不变。昨日下午记者在致电钱柜KTV询问是否近期内价格都不会有所变动时,接线生表示:“所报的价格七日内有效,之后不能确定。”随后记者又对金库KTV进行了采访,经理表示“在公司未接到相关部门的正式收费通知前,不便于表态”。看来,京城各大KTV目前都对收取版权使用费采取一种静观其变的态度。在针对北京KTV版权收费标准真正出台并开始执行之前,谈京城KTV是否会因此而涨价,还为时尚早。

  记者通过调查,发现消费者普遍认为,如果涨价是因为KTV用来提升自己的软、硬件水平,从而给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而且涨价幅度又不是特别离谱,大家还是可以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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