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居民社区公告栏出现招嫖广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 14:57 中国消费网

  昨日凌晨2点,福州鼓楼区华屏路金冠花园门口,三四个男子正围在社区公告栏边,边看边笑。原来,公告栏上贴着一则“卖春广告”。

  “好消息:家住龙峰新村的林小姐……为各位男士提供特殊服务,陪一晚100元,买一送一……”。这则打印出来的小广告内容不堪入目,并留下了林小姐的地址(龙峰新村)和小灵通号码。

  “我试试”,其中两个好事的人当即掏出电话,按照广告上的电话号码,先后打了电话。可是电话都没人接。

  记者发现后,当即将这则广告撕下来,拿给金冠花园的保安看。保安告诉记者,他们并没有注意到贴广告的人。华大派出所的民警闻讯赶来,把广告作为证据收了起来。

  昨天上午,记者多次给林小姐打电话,对方的电话不是无人接听,就是拒绝通话。按照广告上的地址,记者找到了林小姐的住处,但敲门无人应。附近邻居说,林小姐是福州本地人,住在这套姐姐留下来的房子,有时父亲会过来和她一起住。林小姐很普通,穿着一般,步行上下班。不过,居民们不知道她的职业。

  昨晚,记者打通了林小姐的电话,接电话的人是一名女子,她自称是林小姐的朋友。她说,林小姐最近每天都接到许多无聊男人打来的骚扰电话,其平静的生活受到了严重影响,整个人显得很忧郁。无奈之下,林小姐只好把电话暂时交给她,一般情况下,她都不接陌生电话。

  龙峰新村的保安说,今年10月底,龙峰新村就出现过两张这样的“卖春广告”,留的同样是林小姐的地址和电话。保安发现后,就将这些广告撕了。

  华大派出所的民警经过调查发现,“卖春广告”是一场恶作剧,是有人故意恶意侮辱林小姐的人格,怀疑可能是熟人所为。

  华大派出所所长王育说,张贴“卖春广告”的人已触犯了治安处罚法,并对当事人造成了身心伤害,目前该所正在调查此事。

  (编辑:李卫芹)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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