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规定:鱼腥草注射液须注警告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 14:10 新快报

  新快报讯(记者黄海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天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最新修订的《鱼腥草注射液(肌内注射)说明书》样稿,并要求生产企业必须在该药说明书注明“警告:本品可能导致严重过敏反应!”字样。

  与以往的鱼腥草注射液(肌内注射)说明书相比,新公布的说明书样稿对鱼腥草注射液不良反应进行了详细陈述。明确标示本品可能导致的严重的过敏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肺水肿,喉水肿,过敏性紫癜,大疱表皮松懈型药疹,剥脱性皮炎,重症多形性红斑等。明确标示了禁忌和注意事项:对本品有过敏者禁用;孕妇、儿童禁用;老年人慎用;心脏病患者慎用等。

  今年6月1日,鉴于鱼腥草注射液在临床应用中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在全国范围内暂停使用。后经专家鉴定,给药途径为肌内注射的注射液获准在完成规范完善说明书等工作后恢复使用,但给药途径为静脉滴注的注射液至今仍被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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