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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物业状告业主拒绝交费 数十人送被告上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 10:46 中国消费网

  本报记者程时盛报道 因不交物业费和供暖(冷)费,物业公司将两名业主告上法庭。昨日上午7时许,北京大兴区旧宫镇德林园小区内聚集了一些业主,他们自发组织护送两位被告业主上法庭,表达对物业所为不满。昨天一审结束,法官让双方等待通知。

  不满物业管理

  半数业主拒交费

  7时许,德林园小区内聚集了50余名业主。梦先生说,该小区2004年6月开始入住,到12月份600户业主全部办理完入住手续,该小区物业管理由北京博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小区管理不断出现问题,我们很多业主就拒绝交纳物业费。”梦先生说。

  记者采访了10名业主,小区饮用水污染、暖气不暖、冷气不冷、物业出租小区地下室及利用绿化带进行商业活动等几条成为拒交物业费的理由。据业主们称,2005年到2006年,小区内共有一半业主没交物业费和供暖(冷)费。

  据几位业主称,近300户没交物业费,只告两位女士,是因为每次组织业主去和物业协商的几个带头人中,有被告两女士的老公,而房屋户主是两位女士的名字。

  二十人听庭 八十人守候

  9时整,北京市大兴区红星人民法庭开庭,法官允许20名听庭者,业主们选派完代表后,其他80多人在庭外守候。在法庭上,北京博爱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律师,向法官诉讼了对吴杨不交2005年11月5日到2006年5月15日的供暖(冷)费用、生活热水费等3826.4元,物业管理费1274元;付桂梅2005年9月16日到2006年5月15日的供暖(冷)费用、生活热水费等2038.8元,物业管理费2144元。

  两位女士及代理律师答复,不交纳原因是物业公司违反了物业管理协议,自己有权不交,并向法院提交了民事反诉状,共反诉物体公司19项,小区饮用水污染、地下室被出租等。

  小区换物业 业主全不知

  15时许,记者来到北京博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一位自称姓杨的先生说,9月25日他才过来做经理,物业法人已经换成了陈先生。杨振川说:“我们虽然接手了,但物业公司名字没变,以前物业公司与业主签定的协议一样生效。”对于一半业主没交物业费,以前物业公司法人却把两位告上法庭,杨经理说,接手前,以前的经理说物业费已经交纳90%,后来查账才交了69.5%。“前物业有关负责人告诉我,告这两位女士是因为他们的丈夫带头组织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和前物业进行维权对抗。”杨经理最后说,他不会将没交费的业主告上法庭,他会用提高服务、和业主多沟通来得到业主们的理解。

  记者离开小区时遇到几位前来物业办事的业主,他们全然不知物业经理已经更换,他们认为,没得到业主们的认可,物业公司无权自由更换。 (编辑:谭捷)

文章来源:
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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