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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保障局总工会:和谐单位一年免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4日 10:35 北京日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日前宣布,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评选活动已进入申报程序。最终获得这一荣誉称号的单位,将在一年时间内享受免除劳动保障日常巡查、书面审查和社保缴费专项审计检查。

  此次评选是按照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等单位统一部署进行的。据介绍,用人单位需要满足11项标准方可参加评选。其中,单位必须和职工100%签订劳动合同,按时付酬、建立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未发生30人以上的群体性劳动争议等。市劳动保障局将在11月6日至26日对初审合格单位进行公示。

  有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评选活动促进更多单位建立规范有序、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动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工会组织。 (记者童曙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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