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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将实施 商家打擦边球再耍新花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2日 10:49 中国消费网

  《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10月15日正式实施,这意味着零售企业不规范、甚至带有欺诈性的促销行为将被严格限制。在此前夜,正值“两节”黄金强档,商家们不放过最后一次疯狂促销的“良机”。

  自10月15日起,由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联合发布的《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正式施行。面对国庆、中秋的黄金强档,零售商不放过最后一次促销“良机”,纷纷打起了擦边球,耍开了新花招。

  “不违规”宣传绕晕消费者

  《办法》规定: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如有不参加的柜台或商品,要予以明示,并不得宣称全场促销。记者发现,在今年“双节”的各大促销广告上,“全场大减价”的宣传已消失,商家纷纷改用醒目的“满XXX返XXX礼券”、“XX折起”等标识,一些商场还在门外架起了明示牌,注明参加促销的品牌,但消费者依然一头雾水。

  孙小姐对记者说:太绕了!要非常仔细才能分辨出什么参加活动、什么不参加,没几个不晕头转向的。多数品牌都被商场促销动员起来,各品牌店面基本都悬挂着商场活动的标识。可是,每个品牌又只有一小部分商品参加,那些具体注明参加活动的小标贴在大货架的中轴上,很难分清。一位导购坦言:“现在的促销宣传不违规。不过极少有顾客能看明白标识,大多数顾客进店转一圈都要问我们两三次,我最忙的工作就是不停地告诉顾客什么参加活动。”

  超市里的情况也不逊于商场。张先生看到某著名超市促销广告上有自己喜欢的香皂,特地赶去购买。但在超市里转了一小时也没找到,询问服务人员也得不到答案。张先生跟商家较起了劲,又仔细把大卖场转了一圈,才在下行扶梯的后手靠墙角落里找到了香皂促销货架。他感慨道:“真难为超市了,没有任何人往下走时能回头注意这堵墙。”

  提高出厂价应付价格明示

  《办法》规定: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不得利用虚构原价打折等办法欺骗消费者,并要求零售商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档案。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商场主管说:如今的大商场活动频繁,每个阶段活动换不同的花样,比如这个月“满200返100”,下个月换成“满100返50”,再下个月快换季了就变成“满200返150”……所以一些常年参加活动的小品牌干脆定个高出厂价,以应付常年累月的活动。

  “但是你以为大品牌就老实么?”这位主管撇撇嘴,“它们虽然有统一的机打价签,不能在价格上做手脚。但是人家的出厂价早上去了!时装现在是越卖越贵,一件丝绒短夹克、一条纯棉裤子,标价都在四五百元以上。在一些街头小店里,一模一样的衣服只卖几十元!”

  限量投放难保过程公平

  《办法》规定:零售商开展限量促销活动应当明示促销商品的具体数量,售完后应即时明示。

  林小姐看上了一件上衣,但在某商场活动刚开始后赶去却发现已告售磬。询问品牌店长,店长也很无奈:我们参加商场活动的都是滞销老款,最新也是上市4周以上的。时装品牌上货很快,每周基本都要上1至2次新货,面世新款服装10种以上,所以等参加活动的时候,除了销售特差的款式外,各类老款其实已卖得差不多了。即便您赶在活动开始就来,也不能保证买到想要的款式。

  某商家8周年店庆,广告上写明周末午夜一小时消费满4980元就可获赠一款手机或是一台数码相机。但众多顾客在领取赠品时却费尽周折。他们在消费结束后即被告知赠品已发完,商家对此的解释是,“黄牛党”过多,赠品被领光。一位老顾客用“与去年如出一辙”形容该商家今年的促销活动:因为去年就曾承诺有诱人赠品换购,但顾客们等候至次日凌晨却被告知已赠完,至于到底是什么原因,却无从考证。

  返券促销退换货困难重重

  《办法》规定:零售商不得以促销为由拒绝退换货或者为消费者退换货设置障碍。如今被商家乐此不疲的种种返券活动却成了这项规定的避风港。

  姜女士在商场“满200返205礼券”活动时,花900元买了毛衣、裤子,并用返券买了鞋和帽子。回家清洗时发现毛衣上有个小洞,于是要求换货。但商场表示该款毛衣已卖完,无法换货。姜女士只好提出退货,商场认为无法单独计算其购买毛衣的实际价格,要求她将活动期间买到的所有东西一齐退掉,并且没有质量问题的商品不能被洗涤过。面对商场近乎刁难的要求,姜女士非常愤怒,但也没有办法。因为商场的返券活动确实成了这一规定实施的挡箭牌。

  李女士的遭遇更加典型:“为了不把促销期间的所有商品一起退掉,我只好以5折的低价将7折买来的商品退掉。买到残次品还倒赔一笔,真是苦不堪言。” (编辑:盛秀华)

文章来源:市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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