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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低价旅行团 背后有条牟利食物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 08:47 新华每日电讯

  “食物链”的两端其实都是消费者自己,仿佛是“一条自己吃自己尾巴的蛇”

  上海到海南双飞5日游1880元,成都到九寨沟豪华大巴5日游380元……“十一”黄金周临近,很多旅行社纷纷拿出“超低价”法宝,让有出行计划的人们怦然心动。然而,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超低价旅行团除以降低直观价格的手段误导消费者外,其背后还隐藏着一条看不见的“食物链”,最终埋单的,实际上还是消费者自己。

  稍微动一下脑筋,就可以看出这些超低价旅行团的不合理性

  据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有关人士介绍,旅行社打出超低价,要么是在机票和酒店的价格上做文章,要么是让消费者在旅途中多花钱从而赚取回扣。以往,这只是小旅行社惯用的招数,而现在,大小旅行社不约而同地采用超低价来吸引客源,其根本原因在于旅行社服务“同质化”严重,没有形成独具特色的旅游产品。

  稍微动一下脑筋,消费者就可以看出这些超低价旅行团的不合理性:1880元,只比上海到海南“单飞”的价格高一点儿,这其中不仅包括交通、门票费用,还有4个晚上的“四星级酒店住宿”,再加上饮食花费。除非旅行社是“活雷锋”,否则根本入不敷出。

  旅行社是营利机构,不是慈善机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旅行社老总告诉记者说,超低价旅行团主要采取两种形式运作,一种是包括单程机票和旅行社预留利润部分,剩下部分由导游垫付;另一种是包括双程机票价格,但导游需要出钱从旅行社手中“买”游客,旅行社的利润从导游手上直接拿。游客下了飞机,就等于开始了自费旅游,地接导游开始不停地向每名游客收取费用,几乎是每到一个景点,游客都要自掏腰包。

  无论哪种模式,游客到了导游手里,导游都要垫付数额可观的交通、住宿、饮食费用,而这笔费用,旅行社不再负责。导游除了收支平衡外,也要赚取可观的利润。那么,这笔利润又从哪里来呢?

  用很低的价格把游客吸引过来后,再慢慢地“宰割”

  备受争议的《叫我如何不宰你》一书的作者、深圳导游邬敬民向公众揭开了旅游业中的回扣黑幕。他说:“导游利润的来源有很多,但说到底都是来自游客。”

  邬敬民说,恶性竞争促使每一条旅游线路上的购物店都要吸引旅游团消费,购物店因此必须要向导游支付高额回扣。按照行规,导游能拿10%的回扣,有的能拿到40%至50%的回扣。另外,购物店还要付人头费、停车费。导游带一名游客到店里来,买不买东西,购物店都得给钱,这就叫“人头费”;导游把车开过来了,购物店就得给停车费。有这么高的“营销成本”,这些购物店“宰客”的“刀子”自然磨得雪亮。

  记者曾跟一位拉萨的购物店老板聊天,短短一个小时过程中,他至少接了20个电话,都是关于一个外地旅行团在他店里购物的事情。最终,他的一颗要价11万元的“天珠”以2.3万元成交。其中,导游得到了40%的回扣。

  “真正的‘天珠’最少也要10万元以上,上百万元的也不在少数。我的‘天珠’都是人造的,最贵的也不超过100元。”他对记者坦言。

  “用很低的价格把游客吸引过来后,再慢慢地‘宰割’。”邬敬民如此评价超低价旅行团的实质。

  消费者仿佛是“一条自己吃自己尾巴的蛇”

  这样一来,一条“旅行社低价引客——导游垫资带团——半强制性自费项目和欺骗性购物——购物店超额利润——导游高额回扣”的“食物链”就十分清晰了。这条“食物链”的两端其实都是消费者自己,仿佛是“一条自己吃自己尾巴的蛇”。

  如何才能避免陷入这样的尴尬境地呢?邬敬民及一些旅游业人士提出了如下建议:首先,游客应当有“一分钱一分货”的观念,进行理性消费;其次,出行前,一定要索取行程报价表,明白团费包含哪些旅游项目,按照规定,旅行开始后,任何超出行程的费用都可以拒付;第三,在一些附加旅游购物点,游客不要被“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的话所引诱,免得后悔不已。(记者/姜帆 王恒志 海明威/新华社拉萨9月26日专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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