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海东方早报记者从市交警总队获悉,为贯彻落实市府《关于对高污染车辆实施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的精神,从10月1日起,上海将对未张贴“绿色环保专用标志”(以下简称“绿标”)的机动车实行限时进入内环线等相关限行区域、路段的管理措施。
具体限行时间和范围为:从2006年10月1日起,每天7时至20时,由宁国路黄浦江边起向北—宁国路(不含)—黄兴路(不含)—中山北二路(不含)—中山北一路(含)-中山北路(含
)—中山西路(含)—中山南二路(含)—中山南一路(含)-中山南路(含)—陆家浜路(含)至黄浦江边所构成的内环线以内的浦西地面道路,由罗山路黄浦江边起向南-罗山路(不含)—龙阳路(不含)至浦东南路黄浦江边所构成的内环线以内的浦东地面道路范围,内环线(含)以内高架道路(内环外圈、内圈周家嘴路—中山北一路段除外),延安路高架道路、沪闵路高架道路和内环线以内的越江桥隧(杨浦大桥除外)和内环线外的卢浦大桥、打浦桥隧道禁止未张贴“绿标”的机动车通行。货运机动车除需张贴“绿标”外,还需凭“货运通行证”才能在上述区域、路段通行。
外省市牌照车辆,来沪超过7天以及长期在沪的外省市牌照车辆,车辆使用人应当凭车辆行驶证、车主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市市政部门设立的服务窗口申领“绿标”。
交警总队还专门为一线执勤民警配备了一批能当场识别真假“绿标”的仪器,以提高执法准确性。
对未张贴“绿标”的机动车,在限行时段内进入限行区域、路段的,作为违反禁止标志的违法行为,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处200元罚款并记2分。 (编辑:谭捷) 文章来源:东方早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