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人跪狗”案调解结案 原告获得赔偿16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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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26日 11:36 中国消费网 | |||||||||
昨天下午,备受社会关注的嘉兴“人跪狗”案正式在浙江嘉兴南湖区法院调解结案,21岁的被告言吉一次性赔偿原告刘俊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16万元。 据介绍,原被告双方在法官主持下自愿进行调解。根据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被告言吉一次性赔偿原告刘俊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费用合计16万元。因被告已在
“人跪狗”案缘起于去年8月17日,原告刘俊在南湖街道毛纺新村门口用竹条挡了被告言吉家的狗,从而招致被告长时间殴打并要求向狗下跪等侮辱行为,社会反响十分强烈,多家媒体对本案进行了跟踪报道。事后,刘俊经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诊断为癫痫,嘉兴市新联司法鉴定所鉴定构成6级伤残。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于8月24日公开审理了本案。 (编辑:盛秀华) 文章来源:新华网浙江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