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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林业产权改革 职工为承包主体50年不变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25日 08:31 中国消费网

  “国有国营”的林权管理体制和经营模式正在被打破。

  被专家称为中国“第三次土改”的国有林权制度改革已经正式启动,黑龙江省伊春市成为目前唯一的试点林区。

  伊春此次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模式被确定为“国有林地承包经营”,但与简单的
承包方式不同的是,这次改革把林地的经营权、林木的所有权和处置权都交给了职工,50年不变,且允许承包林地和林木依法有偿流转。

  目前,改革原则是“承包主体全部为林区普通职工,不接受社会资本,林场干部也不能‘与民争利’”,目的是让林场职工获得“林权改革第一桶金”。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宋雪莲 仉庆华/伊春报道

  中国林权制度改革,正在黑龙江省伊春市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今年年初,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林业局批复了黑龙江省伊春市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这标志着社会普遍关注的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专家称,这次改革最大的突破就是触及了产权。把林地的经营权、林木的所有权和处置权都交给了职工,使职工利益和国有林区造林、营林的事业完全融为一体。

  对此,中共中央党校教育长李兴山说,这是继新中国成立之初的土地改革、改革开放之初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中国的“第三次土改”。

  实际上,我国国有林权制度改革经历了土地改革时期的分林到户阶段、人民公社时期的山林集体经营阶段和上世纪80年代初的林业“三定”阶段。然而,这几次改革只解决了山林管护权问题,并没有真正触及到产权。

  那么,这次对于伊春的国有林权制度改革的核心是什么?和以往林业改革有什么不同? 林业职工在这次改革中能获得什么样的实惠?

  伊春敲响林改第一槌

  今年34岁的黑龙江省伊春市乌马河林业局职工蒋永彬,无意间成了名人,甚至成了一个标志。

  2006年4月29日,蒋永彬在一次性缴清62901元后,将9.3公顷国有森林正式划到了自己的名下。他的这次竞买行为,被伊春林管局称为“林改第一槌”。

  而作为“第一槌”的主人,蒋永彬的名字将载入国有林权改革的史册。9月4日傍晚,一身迷彩装刚从自己林地回来的蒋永彬兴致勃勃地坐在记者面前,屋子外面,是正在装修的乌马河林业局乌马河经营所,在院子中央,一个据说象征着“林改第一槌”的雕塑不久将会伫立在这里。

  “国有林地承包”50年不变

  今年1月4日,伊春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正式启动,在不改变林地国有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伊春市将对浅山区林农交错、相对分散、零星分布的易于分户承包经营的部分国有商品林,交由林业职工家庭承包经营,与简单的承包不同的是,这次改革把林地的经营权、林木的所有权和处置权都交给了职工,50年不变。

  《中国经济周刊》获悉,伊春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模式确定为“国有林地承包经营”,伊春林业管理局作为发包方,与林业职工签订书面承包经营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对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承包收益分配及合同期满后尚未采伐的林木处置等事宜在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国有林地承包经营由试点林业局分别采取拍卖、招标、协议等方式进行。

  “这回有奔头了。”蒋永彬说,一直以来,每个月只有300元左右工资还时时被拖欠的他,只能靠打工、采蘑菇和摘松子等为生,“否则光靠工资怎么活到现在?”。

  而现在的蒋永彬确信: “虽然我不会用什么公式算经济账,但是我知道,再过十年、二十年,几十万、上百万的效益是有的。”

  从伊春林管局得到的信息显示,此番试点范围涉及伊春林区的双丰、铁力、桃山、翠峦、乌马河等5个具有代表性的林业局(每个林业局选定3个林场所),试点面积8万公顷,平均每户承包经营面积原则上不超过10公顷。

  97%的职工看好承包

  目前伊春林改惠及的8000名职工中有97%的人表示出了相当的积极性。截止到8月31日,全市5个试点林业局共与2312户职工签定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木流转合同,流转林地面积24987顷,总蓄积量150万立方米。

  但是目前仍然有3%的人动员了10次、20次仍然表示白送也不要。

  “这些人当中有的是老弱病残,没有经营能力;有的是认识模糊还在观望。”伊春市市长、林管局局长许兆君告诉《中国经济周刊》,“政府为这部分职工每家都预留了10公顷林地,什么时候清醒什么时候卖给他。”

  “改革,就是要尽力做到天衣无缝,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放在群众身上。”许兆君说。

  “我国18亿亩耕地解决了13亿人口的吃饭问题,为什么43亿亩林地没有解决好现在的生态问题?”记者在采访中经常能听到业内人士这样的提问。

  “事实证明,国有国营的管理体制,使森林资源这一林区最重要的资产长期闲置,甚至不断在贬值。” 许兆君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此次林改最大突破:触及产权

  “这次改革一个最大的突破,就是触及了产权。”许兆君说,之前,因产权不明,导致政府部门、森工企业、林业职工等自行其事,森林资源保护责任难以落实,森林资源不断遭到破坏,陷入了越穷越砍、越砍越穷的怪圈。

  因为产权不明,导致投资主体单一,投资渠道狭窄,投资激励弱化,国有林业发展投入严重不足;因产权不明,导致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职工劳动积极性严重受挫,生产关系严重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因产权不明,导致林业职工创业动力不足,致富手段单一,与其他行业职工收入差距日益拉大……

  许兆君认为,国有林区是计划经济的最后一个阵地,到目前为止,集体林权改革已经实现了突破,但是,国有林区还基本上保持着国有的产权及其所属的经营方式。

  实际上,继2003年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之后,2006年1月4日中央又做出重大决策,把黑龙江伊春市确定为全国唯一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一直被喻为“绿色银行”的青山终于向国有林业工人敞开了大门。

  (编辑:李旭波)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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