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瘦肉精毒猪源头已查明:大部分来自浙江海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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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21日 07:58 中国消费网 | |||||||||
昨天,记者从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导致近日上海多起瘦肉精食物中毒事故的猪肉及猪内脏源头已经查明,大部分问题产品来自浙江海盐牲畜屠宰加工厂。而上海市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总经理助理蒋小平透露,此次引发中毒事故的生猪全部是在浙江嘉兴的平湖、嘉善两地饲养的。据了解,上海市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将对这次中毒事件受害者实施先行赔付。目前上海警方正在继续调查此事。
中毒事件涉及9个区 早报记者了解到,问题猪肉是由金山道口入沪(提供有当地合法的检疫证明和道口检查章),销售给上海市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9009和9055号摊位,再批发给全市66个贸易市场。据不完全统计,截至昨日17时,本次瘦肉精中毒事件涉及9个区,已有300多人次到医院或医务室就诊,其中有180余人是在单位食堂就餐时吃过猪肉引起中毒的。经对症治疗,目前就诊病人绝大多数已康复出院,十几人仍在留院观察。 海盐猪肉全面禁入 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接到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情况报告后,立即启动了应急预案。浦东新区政府有关部门已责令上海市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中涉嫌出售含瘦肉精猪肉的摊位立即停业整顿,停止一切销售行为;相关区县已要求相关批发市场涉嫌销售含瘦肉精肉制品的经营者立即组织召回已售出的猪肉。 记者从市农委了解到,上海将进一步加强市境道口的管理,从即日起,全面禁止浙江省海盐县牲畜屠宰加工厂的猪肉进入上海市场。各级政府已要求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禁止经营浙江省海盐县牲畜屠宰加工厂的猪肉及猪内脏,并要求有关部门加强对辖区内各类食品批发市场的管理,尤其是加强场内肉制品的监管,对猪肉全面进行瘦肉精检测,一旦发现猪肉含有瘦肉精,立即进行销毁处理。 同时,向各学校、企事业单位等集体食堂发出食品安全预警通报,要求各集体伙食单位到正规的有证有照食品经营企业购买有凭证的肉制品,防止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快速检测全市铺开 昨天,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大了对屠宰场、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的猪肉及其内脏进行索证和肉品卫生检查的力度,上海市食药监快速检测车也进驻市场,并对猪肉、肝、肾、肺开展“瘦肉精”快速检测。 市经委表示,将加快推进各类屠宰场、批发市场的场场对接,督促企业做好溯源工作,确保进沪猪肉的安全。 各级工商部门则将进一步加强对各类市场的管理,落实索证、索票等制度,查处无照食品经营单位,督促经营者守法、规范、诚信经营。 (编辑:谭捷) 文章来源:东方早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