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粗略算过一笔账,我国现有建筑总面积400多亿平方米,以每万平方米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建筑废渣500吨至600吨的标准推算,我国现有建筑面积至少产生了20亿吨建筑废渣。这些建筑垃圾绝大部分采用填埋方式处理掉了,这一方式不仅要耗资大量征用土地,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还造成了资源的浪费。有关人士预计,到2020年,我国还将新增建筑面积约300亿平方米。如何处理和排放建筑垃圾,已经成为建筑施工企业和环境保护部门面临的一道难题。
“一埋了之”弊端多多
目前我国建筑垃圾的主要处理方法是将其填埋地下。其危害在于:
首先是占用大量土地。仅以北京为例,据相关资料显示:奥运工程建设前对原有建筑的拆除,以及新工地的建设,北京每年都要设置二三十个建筑垃圾消纳场,造成不小的土地压力。
其次是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建筑垃圾中的建筑用胶、涂料、油漆不仅是难以生物降解的高分子聚合物材料,还含有有害的重金属元素。这些废弃物被埋在地下,会造成地下水的污染,直接危害到周边居民的生活。
再次是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地表沉降。现今的填埋方法是:垃圾填埋8米后加埋2米土层,但土层之上基本难以重长植被。而填埋区域的地表则会产生沉降和下陷,要经过相当长的时间才能达到稳定状态。
再生技术可使建筑垃圾零浪费
我国目前的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已经有了一定的技术基础,无论是实验室的研究还是市场应用都有了一定成果。
建筑垃圾中的许多废弃物经分拣、剔除或粉碎后,大多可以作为再生资源重新利用如:废钢筋、废铁丝、废电线和各种废钢配件等金属,经分拣、集中、重新回炉后,可以再加工制造成各种规格的钢材;废竹木材则可以用于制造人造木材;砖、石、混凝土等废料经粉碎后,可以代砂,用于砌筑砂浆、抹灰砂浆、打混凝土垫层等,还可以用于制作砌块、铺道砖、花格砖等建材制品。
近年来,上海、北京等地的一些建筑公司对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也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
上海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曾在市中心的“华亭”和“霍兰”两项工程的7幢高层建筑的施工过程中,将结构施工阶段产生的建筑垃圾,经分拣、剔除并把有用的废渣碎块粉碎后,与标准砂按1∶1的比例拌合作为细骨料,用于抹灰砂浆和砌筑砂浆,砂浆强度极高。此项试验共计回收利用建筑废渣480吨,与此同时,还节约了大量的砂子材料费和垃圾清运费。
北京城建(集团)一公司先后在9万平方米不同结构类型的多层和高层建筑施工过程中,回收利用各种建筑废渣840余吨,用于砌筑砂浆、细石混凝土楼地面和混凝土垫层,使用面积达3万多平方米,节约了大量资金。
通过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这两家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现场只需配置1台或数台粉碎机,即可将建筑垃圾中的废渣就地处理、就地使用,大大减轻了外运负担,获得了可观的经济收益。清华大学土木工程系阎培渝教授认为,这样“通过综合利用建筑垃圾技术,可使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率达到100%”。
建筑垃圾再生化有待政府强化引导
有关专家认为,综合利用建筑垃圾是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的有效途径。目前,日本、美国、德国等工业发达国家在这方面的许多先进经验和处理方法很值得我们借鉴。
日本由于国土面积小,资源相对匮乏,因此,将建筑垃圾视为“建筑副产品”,十分重视将其作为可再生资源而重新开发利用。政府制定了《再生骨料和再生混凝土使用规范》,并相继在各地建立了以处理混凝土废弃物为主的大型再生加工厂,生产再生水泥和再生骨料。日本政府还制定了《资源重新利用促进法》,规定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渣土、混凝土块、沥青混凝土块、木材、金属等建筑垃圾,必须经过再生资源化设施进行处理。在政府引导下,日本建筑垃圾的重新利用率一直相当高。
这些国家大多施行 “建筑垃圾源头削减策略”,即在建筑垃圾形成之前,就通过科学管理和有效的控制措施将其减量化;对于产生的建筑垃圾则采用科学手段,使其具有再生资源的功能,不仅节约垃圾清运和处理等费用,还能大大减轻城市的环境污染;对于已经过预处理的建筑垃圾,则运往“再资源化处理中心”,采用焚烧法进行集中处理,使垃圾中的各种可再生材料十分干净地分离出来,再回收利用。
业界专家们呼吁,我国目前应抓紧立项开展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深入研究与开发工作,国家和建筑施工企业都应加大资金投入。有关部门应在全国建筑施工企业中,对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的数量状况,进行一次大范围的定量定性综合调查统计,依此制定相应的排放数量标准,并将其作为衡量建筑施工企业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考核指标。这样才能真正引起人们对于建筑垃圾进行综合利用的足够重视,建筑垃圾大量产生的源头才有可能得到有效的控制。 (编辑:王彦艳) 文章来源:市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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