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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18种含乳饮料违规添加甘氨酸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 09:25 中国消费网

  本报讯 (记者 周逸梅) 国家质检总局昨天发布了含乳饮料中甘氨酸专项抽查结果。结果显示,在抽查的223批次产品中,平均抽样合格率为65.5%。18种不合格产品被曝光,其中有北京日晨牌乳酸菌乳饮料上黑榜。

  据了解,我国甘氨酸允许使用的范围为调味料和豆奶,最大使用量是1g/kg,而在乳饮料中是不允许添加甘氨酸的。8月4日,质检总局对外发布了部分含乳饮料企业违规使用甘
氨酸的预警公告,并随即组织了专项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显示,一些含乳饮料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违规使用甘氨酸代替奶粉以提高产品中的蛋白质含量。

  据介绍,20余家乳饮料企业已经对不合格产品采取了召回措施,目前已召回20000余箱。

  质检总局责成各级质检部门要立即禁止违规企业生产和销售发现甘氨酸问题的产品,责令所有含乳饮料生产加工企业严格自查。

  名词解释·甘氨酸

  甘氨酸(Clycin)又名氨基乙酸,为非人体必需氨基酸。甘氨酸有独特的甜味,能缓和酸、碱味,掩盖食品中添加糖精的苦味并增强甜味。人体若摄入甘氨酸的量过多,不仅不能被人体吸收利用,而且会打破人体对氨基酸的吸收平衡而影响其它氨基酸的吸收,导致营养失衡而影响健康。以甘氨酸为主要原料生产的含乳饮料,对青少年及儿童的正常生长发育很容易带来不利影响。

  (编辑:李卫芹)

文章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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