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商要求SK-Ⅱ涉嫌问题化妆品立即撤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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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 08:09 中国消费网 | |||||||||
本报上海9月19日电(记者周凯)今天晚上,上海市工商局紧急发出通告,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SK-Ⅱ涉嫌问题化妆品应立即撤柜,在接受消费者退货的过程中不应设置条件。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在日本SK-Ⅱ品牌的9种化妆品中,查出禁用成分铬和钕。此后,生产SK-Ⅱ化妆品的宝洁公司同意给购买该9种化妆品的消费者退货,但需提供购货发票
据悉,9月18日、19日两天,上海市工商局“12315”申(投)诉举报热线共收到消费者投诉26件,要求对被检出含有违禁物质的9种SK-Ⅱ化妆品退货。 上海市工商局认为,在SK-Ⅱ涉嫌问题化妆品最后结论尚未公布以前,为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SK-Ⅱ涉嫌问题化妆品应立即撤柜。消费者对涉嫌问题化妆品要求退货的,只要所持产品确系SK-Ⅱ正品,经营者不应以“提供购货发票”等为由,设置条件拒绝退货。 上海市工商局认为,对持有发票的,消费者可直接到原购货商场办理退货;对没有发票的,SK-Ⅱ涉嫌问题化妆品的供应商应设立专门受理点负责办理消费者的退货。同时,SK-Ⅱ涉嫌问题化妆品的供应商应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并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妥善处理消费者关于SK-Ⅱ涉嫌问题化妆品的投诉。 (编辑:谭捷) 文章来源:中国青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