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人寿首推代理人展业规范 纳入“黑名单”被禁入保险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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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 13:50 中国消费网 | |||||||||
记者昨日获悉,信诚人寿针对保险营销员展业首次推出了相关细则。 比如,如果保险人销售“地下保单”,情节严重的上报行业协会,纳入“黑名单”,终身不得再入保险业;而举报“地下保单”的代理人可获得公司200元奖励。 而地下保单是境外寿险公司或港澳寿险公司未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向内地居民销售的
由于这些走私性质的保单预定利率比内地公司产品高出一半甚至更多,因而有一定市场,通常集中在与港澳邻近的珠江三角洲和福建沿海地区。 信诚人寿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方志男介绍,“由于地下保单存在法律和理赔上的风险,通过保险公司自行起草的代理人操作规范,一定程度上可以约束代理人展业不规范行为。”据了解,此前保监会《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于今年7月1日开始实施,对目前市场反映比较集中、损害消费者利益或保险业形象的21种展业行为“明令禁止”,包括做虚假或误导性说明、宣传的行为;泄露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公司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行为等。 “信诚人寿将规定进一步细化,细则分为89条,主要涉及代理人各种违规行为。代理人违反每一条都会相应扣分,情况严重者扣6分,公司将解聘代理人。两年来代理人累计被扣6分,公司也将解聘该代理人。”方志男指出,其中,代理人对客户及准客户资料必须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客户资料和信息,同时违反规定,保险公司将上报行业协会,其他保险公司将对其限制录用。 (编辑:王彦艳) 文章来源:新京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