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生活 > 正文
 

王东峰:严查房地产交易违法案件 畅通申诉举报渠道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 10:41 中国消费网

  本报讯(记者贾 君)9月6日,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北京联合召开全国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一年的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包括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及雇佣他人炒作房价等6类违法违规行为将成为此次整治行动的重点打击对象。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在电视电话会上指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充分认识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行职责,严把房地产市场主体准入关,加强房地产展销活动的管理,加强房地产广告
管理,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加大对房地产交易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同时畅通申诉举报渠道,认真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的申诉举报,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王东峰要求,各级工商机关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整顿规范

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重要意义。维护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是提高居民住房水平,改善居住环境和质量,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也是促进消费,扩大内需,拉动投资增长,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工商机关作为市场监管的职能部门,担负着维护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重要职责。因此,各级工商机关要从践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坚持深化改革与加强法治相结合,坚持整顿规范与促进健康发展相结合,坚持依法查处与规范行为相结合,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和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努力营造主体诚信、行为规范、监管有力、市场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环境。

  王东峰要求各级工商机关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有效地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维护房地产交易秩序。一是要严把房地产市场主体准入关,严格登记管理。要进一步严格房地产交易市场主体准入管理,对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必须坚持先证后照。对未经前置审批的注册申请,一律不予登记;对超出核准经营范围,擅自从事房地产交易活动的企业,要依法查处;对未经登记擅自从事房地产交易活动的,坚决按《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依法处理。同时,在企业年度检验中,把从事房地产交易活动的企业作为检查重点,加大对房地产企业的监管力度。二是要加强房地产展销活动的管理。在房地产展销活动中,各级工商机关要会同房地产管理部门加强对房地产展销活动的监管;严格审查展销活动举办单位的资格,符合条件的,核发房地产展销会登记证;对未经登记,擅自举办房地产展销会,或者在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要依法规范和查处。三是要加强房地产广告管理。要严厉查处房地产交易中虚假广告和其他违法广告,对房地产广告中有关房地产项目名称、面积、价格、用途、位置、周边环境、配套设施等内容虚假违法宣传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对未取得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严禁其发布商品房预售广告。四是要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要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房地产经纪人开展经纪活动进行监管,对房地产经纪人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费、服务费、看房费等费用,在代理买卖过程中赚取差价等违规行为,要依据职责,依法查处。五是要加大对房地产交易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房地产交易违法行为。要集中执法力量,强化房地产交易违法案件查办工作,重点查处虚假广告和其他违法广告,查处合同违法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并结合正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严肃查办房地产交易中的商业贿赂活动,特别是抓好对大要案件的排查和查处工作。要健全房地产交易违法案件受理、查办、督办责任制,严格办案纪律,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对触犯刑律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六是要畅通申诉举报渠道,认真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的申诉举报,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王东峰强调,各级工商机关在房地产交易秩序整顿规范工作中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狠抓检查落实。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负责受理消费者的申诉举报,查处房地产交易中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登记注册机构负责房地产交易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管;广告管理机构负责查处虚假广告和其他违法广告;市场管理机构负责对房地产展销活动登记管理和监管,以及对房地产经纪活动的监管,查处房地产交易合同违法案件;公平交易机构负责对房地产交易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工商机关各职能机构既要各司其职,切实负责,又要加强内部间的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并通过建立健全责任制度,层层明确各自职责和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二是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密切协作与配合。各级工商机关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要加强与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和新闻媒体之间的协作,提高监管执法的整体效果。要与建设和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加强联系,及时沟通信息,密切配合,充分发挥部门监管的优势和整体合力;要加强与行业协会的联系,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有关行业协会通报房地产交易市场监管情况,支持其建立健全行规行约,加强行业自律;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和监督作用,提高房地产企业诚信守法意识和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观念,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三是要加强检查落实,确保组织领导、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责任、经费保障、人员力量六落实,全面完成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的各项任务。 (编辑:盛秀华)

文章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