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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气体熏病 内蒙古乘客告地铁索赔2.7万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06日 10:29 中国消费网

  本报讯(记者吕佳瑜)认为自己在北京的地铁站内被不明气体熏病,内蒙古赤峰的朱女士将北京地铁公司诉至法院,索赔医药费用等2.7万余元。昨日消息,西城法院已受理此案。

  朱女士称,6月22日下午,自己和儿子在通过复兴门地铁1、2号线换乘通道时,碰到两人正往一个桶里倒液体。当朱女士和儿子走到离二人1米远时,突然听见一声响,随即便
闻到一股刺激性的气味。朱女士称自己当时就觉得说不出话,喘不过气,并不停地咳嗽,鼻、咽、胸部都有烧灼感。她原本以为呼吸点新鲜空气就没事了,但没想到上车后仍然咳嗽、胸闷,并吐了两次白沫。

  朱女士返回复兴门站向工作人员和值班民警说明了情况。但她回到赤峰的家中后症状一直没能缓解,经医生诊断为化学刺激后气道高反应,肺功能弥散功能障碍。

  朱女士认为,自己为此已损失7000余元医药费及误工费,还要预付2万元的医疗费用,而自己与地铁公司存在客运合同关系,地铁公司应赔偿其损失。

  昨日,地铁公司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证实了此事,但地铁人员称,朱女士所述的情况并不属实。当时保洁员只是在进行日常的保洁,操作过程符合规范。地铁公司在此事中并无过错,基于人道主义考虑,公司同意给予一定救助,但双方一直无法达成一致。如对方起诉,地铁公司将考虑应诉。 (编辑:刘洋)

文章来源: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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