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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 最低标准接近千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 07:38 中国消费网

  本报上海8月31日电(记者周凯)从9月1日起,上海市的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将由现行的690元提高到750元,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6元提高到6.5元。同一天起,上海市由政府出资设立的,主要用于帮助安置生活困难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公益性岗位的劳动报酬,也将随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相应提高。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750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低于深圳市的810元,但由于上海市的
最低工资为实得收入,个人应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另行支付,所以经过计算,上海市的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已经接近1000元,为全国最高。

  据悉,从今年以来,上海市有关部门连续出台了多项政策,全面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包括优抚对象、协保人员、企业退休人员、城镇高龄无保障老人等在内的低收入群体的收入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高。 (编辑:谭捷)

文章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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