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财经纵横

上海市2010年有望取消流动厕所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8日 18:14 新闻晚报

  “根据实际调查,上海实际需要流动厕所达8万个,目前只设置了4万个,在某些地段厕所严重告急,而且上海市容部门正在酝酿2010年取消流动厕所收费,流动厕所不被列为人行道上的社会公益设施似有不妥。”昨天,33位市民代表参加《上海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听证会,他们针对立法草案第34条和35条有关人行道设施安置的相关规定纷纷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上海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第34条和第35条分别规定了“3米以上的城市道路人行道上设置公共服务设施,应确保设置后城市道路人行道通行宽度不窄于1.5米”及“交通标杆、路灯杆、电杆、消火栓、邮筒、废物箱、电话亭、公交站点、出租车扬招牌和道路停车场咪表等10类社会公益设施”的界定。

  -疑问一:1.5米底限是否疏忽无障碍需求

  上海市民诸燮富首先对此“发炮”,他说无障碍设施的宽度底限为1.8米,因此人行道宽度底限应为1.8米。而且有关人行道上是否设置公共服务设施,也应由所在社区进行调研和听证,从而达到设置的公开透明,并符合实际。

  残疾市民李康生专门针对无障碍设施的问题表示,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在设定有关规定时更好地考虑残疾人和老年人的需要,给予道路上的无障碍设施以应有的地位。人行道底限宽度还是以2米为好。

  -疑问二:流动厕所不属社会公益设施

  来自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的听证代表彭燕玲指出,由于公共厕所的建设面临着选址等诸多困难,很多地方只能投放流动厕所。有关调查显示,上海市市民实际需要约8万个流动厕所,目前只设置了4万余个,还远未满足群众的需求,而且上海正在酝酿2010年前取消流动厕所的收费,因此流动厕所被界定在社会公益设施之外不妥,还可能导致后4万个群众需要的流动厕所无处“安身”。(记者 程贤淑)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