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簋街水产品纳入日常监管 率先实行准入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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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 08:35 中国消费网 | |||||||||
本报讯 (记者 廖爱玲通讯员罗伟)昨天下午,东城区食品办、工商、卫生等部门召开簋街餐饮企业大会,宣布即日起簋街60多家餐馆在全市率先实行水产品市场准入,执法部门将把对餐馆所用的水产品来源、检疫纳入日常监管范围。 北京市对水产品市场准入的规定本是从今年11月1日开始执行的。而簋街作为一条知名的餐饮街,加上近期福寿螺事件的冲击,对水产品加大严格准入把关也提前提上了日程。
东城区食品办介绍,即日起,凡在簋街餐馆里销售的鱼、虾、蟹等水产品必须经县级以上具有检验资质的水生动物疫病监测部门检验,提供出县境检验合格证明和产地证明;进口水产品必须提供报关单。票据证明不全或票据证明与货物种类不符的水产品不得进货销售,弄虚作假、欺骗消费者、提供假证明都将受到处罚。 据介绍,以前执法部门对水产品的检查仅限于餐馆提供出进货相应发票,实行市场准入后,水产品将纳入日常监管,餐饮企业必须提供其鱼、虾、蟹等水产品供货商的营业执照、检疫票据等证明供货商经营资质的文件。 卫生部要求督检生吃淡水螺 制作生食海产品应在专间内使用专用工具和容器 本报讯 (记者 魏铭言)今后,禁止生吃或半生吃的淡水螺类食品,将纳入全国卫生监督部门夏季食品专项卫生督查范围。 卫生部昨天发出公告表示,由于北京市发生一起因食用凉拌螺片引起的广州管圆线虫病暴发的事件,为此,卫生部要求要将生吃或半生吃的淡水螺类食品纳入夏季食品、生活饮用水专项卫生监督检查范围。 卫生部说,摄食生鲜水产品是一种危险饮食行为,可能导致严重的健康损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加工水产品,不得提供可能被寄生虫污染的生食水产品。制作生食海产品,应在专间内使用专用工具和容器加工,避免交叉污染。此外,市民也应避免进食生鲜的或未经彻底加热的水产品和水生植物。 (编辑:谭捷) 文章来源:新京报 |